小偷夜入空宅冒充主人 户主回家被打致流产

29.05.2014  13:20

小偷深夜翻窗潜入武汉一小区一户刚刚装修的房子,发现空无一人且无财物可偷,竟穿上男户主睡衣上网直到天明;女户主回家后,大胆小偷不仅不逃,反而自称房主,对怀有身孕且已退到房外的女户主拳打脚踢约一小时,致其流产。昨日,江汉区检察院依法以抢劫罪对宗某批准逮捕。

大胆毛贼 鸠占鹊巢狂殴户主

今年1月21日凌晨3时许,宗某窜至江汉区友谊南路一住宅小区伺机作案。他爬上一栋住宅楼4楼的露天平台,又踩着室外空调机翻窗进入6楼一户居民家中。该房刚刚装修,户主尚未入住。

在房中,宗某发现家具、电器、生活用品一应俱全,却没有可偷的钱物,也没有食物。客厅茶几上放着一条香烟,宗某将其带到书房,边抽烟边打开电脑上起网来。

一个多小时后,宗某想洗个热水澡放松一下。他脱掉衣服却发现没有热水,便从衣柜中拿出男户主的睡衣和毛衣穿上,继续上网,直到天色大亮。

上午8时许,女户主杨女士来到新房,准备整理一下,却发现有个陌生的年轻男子坐在书房上网,个头不高,偏瘦,还穿着她老公的睡衣和拖鞋。她喝问:“你是哪个,怎么在我家里?”宗某神态自若,回答:“这是我的房子。”边说边起身向她走来。

杨女士发觉不对,跑出房子,但刚到电梯口就被宗某抓住。宗某试图将她拖回房中,杨女士死死抓着门把不放。

气急败坏的宗某挥拳击向杨女士头部,又骑在她身上用拳头、钥匙串猛击,边打边喊:“打的就是你这个小偷,看你还敢不敢再偷东西?错了没有?

仗义邻居 联手救人揭开画皮

住在同一楼层的林先生听到动静,出门查看。“我以为是家务事,就没管。回房后,还能听到打人的声音,一直持续到9点多。”他说。

不久,邻居陈先生也出来查看,见到一名女子满头是血躺在门口,一男子站在房内。“我问他:‘你是搞什么的?把个女人打成这样!’他大声说他是房东,女的是小偷。而这个女的却对我大喊‘救命’,当时我就觉得不对。

原来,杨女士的房子装修期间,他见过男户主,并不是眼前这名男子。但他仍不能确定,连忙上楼找江先生帮忙。

江先生是杨女士夫妇的朋友,且和杨女士是老乡。他来到现场时,宗某仍在行凶,而杨女士面目全非,难以辨认。见到他,躺在地上的杨女士拉住他的裤脚,说:“是我,救命……

眼看谎言即将揭穿,宗某并不惊慌。他返回屋内,将身上的睡衣、毛衣脱下,穿上自己的衣服。出门前,他还将杨女士的包包拿走,里面装着房产证、银行卡、身份证、现金等。

陈先生和江先生堵住电梯口,不让宗某离开。江先生还打电话通知了杨女士的丈夫,并拨打110报警。

杨女士的丈夫当时正在附近忙生意,迅速赶来,与宗某扭打在一起。民警到来后,杨女士被送往医院治疗。年过四十的她,当时已经怀孕一个多月,此次被殴打导致她一个多月后不幸流产。

入户抢劫 按律判刑十年以上

据查,31岁的宗某为武汉人,高中文化程度,无固定职业,2005年因犯诈骗罪被判刑6个月。

宗某交待,他有10年吸毒史。他辩称和男户主有过节,欲找其理论,却又无法说清男户主的姓名;男户主则称根本不认识宗某。

江汉区检察院审查认为,宗某翻窗入户欲行盗窃,被发现后殴打杨女士并劫走其财物,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抢劫罪。办案检察官称,入户抢劫,按照《刑法》将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检察官提醒,市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除了“技防”,更要“人防”,遇到突发状况更是如此,“杨女士的获救就多亏了仗义的邻居。如果邻里关系更密切一点,她可能会更早得到帮助。

(楚天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