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一小区垃圾成堆业主被迫自管 物业中途“跑路”

01.01.2014  11:48

舒适的起居环境是人类生活的基本条件,而洪都南大道曙光小区的业主们对小区的环境卫生却怨声载道,气不打一处来。近日,南昌市民杨先生向记者反映称,他所在的曙光小区垃圾成堆,环境卫生非常差,而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竟是部分业主不交物业费,导致物业公司中断服务。

业主:小区垃圾随处可见 业主暂被迫实行自管

物业就是随便叫人扫一扫,然后把垃圾都堆在了路边,造成现在小区里到处都是垃圾。”近日,杨先生向记者反映,位于南昌市洪都南大道的曙光小区内垃圾成堆,物业对此不管不顾,小区居民也是怨声载道。

据杨先生介绍,曙光小区共分成四个区,因为第2、3、4三个区部分业主的物业费收缴难度较大,且拖欠时间太长,自12月10日开始,南昌金穗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就暂停了对该三个区的服务业务,所以造成了小区内及道路上垃圾成堆的现象。考虑到业主的正常生活及生命财产安全,目前第四区正暂时实行自行管理,业主们自行掏钱聘请保安和保洁员。

物业:70%居民不交物业费 被拖欠物业费近30万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该小区环境卫生确实如杨先生所说,随处可见成堆的垃圾。而在小区的公开栏里,记者看到一张拖欠物业费业主的名单,拖欠的金额从几十到几千不等。随后,记者走访多个楼栋发现,该小区楼栋里的消防设施确实存在严重的损坏现象,消防柜玻璃窗破损,消防水枪没有枪头,一旦发生火灾,这些消防设施根本不能派上用场,后果将不堪设想。

为此,记者联系了南昌金穗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孙经理。“我们也不想停止服务,但实在是维持不下去了。”孙经理告诉记者,曙光小区有70%的居民不交物业费,现在物业公司被拖欠的物业费将近30万。

如果业主委员会有意向和我们合作,我们会考虑继续留在曙光小区,但物业费肯定要上涨一些。”孙经理说,如果没有继续合作的意向,他们会积极配合新的物业公司的工作。

律师:物业中途暂停服务属违规 业主可追究法律责任

小区物业是否有权力中途暂停服务?对此,记者咨询了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律师欧阳林。“物业收了物业费,就必须要履行义务,否则就是属于违规,交了钱的业主可以要求全额退款,也可以起诉物业公司。”欧阳林说。

对于小区内消防设施损毁严重现象,欧阳林表示,对消防、水、电等设施的日常维护是属于物业公司职责范围内的,如果因维护不力导致消防设施损坏、被盗或不能正常使用,物业必须要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记者 郑小波)

来源:天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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