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区召开“河长制”、防汛暨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

22.04.2016  11:04

近日,渝水区召开“河长制”、防汛暨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省市“河长制”、防汛以及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等相关会议精神,总结分析当前工作,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渝水区委书记徐文泊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李虹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扎实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一要坚持完善“河长制”组织体系,二要坚持重点整治源头污染;三要坚持加大河流污染治理力度;四要坚持发挥重大工程治水作用;五要坚持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会议强调,要突出重点、未雨绸缪,全力做好防大汛的准备工作。一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二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将所有圩堤老化的险段、在建水利工程、山塘水库等、农村危旧房等纳入防范重点对象,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三要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切实加快在建水利工程扫尾工作。四要加强应急值守和物资储备。

      会议指出,要蹄疾步稳、有序实施,稳步推动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一要明确改革的范围,改革范围涉及全区123座小型水库、13条中小河流、10堤防、117座小型水闸、261个小型农田水利和设备、141个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二要明确改革内容,主要包括明晰工程产权归属、落实工程管理管护主体责任、落实管护经费、探索新型工程管理模式、严格资金监管五大内容。三要明确步骤和时间安排,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改革各项措施的目标任务,要制定倒排时间表,确保改革各项措施顺利推进、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