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设小微企业创业园创业风险补偿引导基金

01.04.2015  10:56

  3月31日从省财政厅了解到,为促进小微企业向创业园集聚,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成本,提升创业成功率,我省设立小微企业创业园创业风险补偿引导基金,从省本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并按不少于1:1比例,带动小微企业创业园运营商配套资金,通过有限保证风险代偿模式,帮助我省小微企业创业园内的企业获得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支持,从而降低创业成本及风险,提升创业成功率,促进小微企业加快成长。

  据悉,小微企业贷款期限为1年,单个企业贷款额度一般为50万元左右,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具体根据企业需求及银行信贷要求确定。纳入支持的小微企业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在合作的小微企业创业园内,已具备正常经营条件;符合国家小微企业规模类型划分标准;原则上成立时间3年以内;技术有优势、产品或服务有市场,发展潜力较大、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贷款成本,省财政将从风险补偿金中每年划出不超过其总额10%作为贴息资金,给予到期还本付息、贷款使用效果良好的企业部分贷款贴息,并对工作推动有力、资金运作规范、风险控制良好的创业园运营商给予适当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