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少华:处理“吃空饷”岂能得过且过

03.06.2014  11:23

  有网友反映,陕西米脂县水资源管理办王某吃空饷十余年,同时还在县里的联通公司兼职,领着双份工资。昨日,记者从米脂县纪委了解到,王某已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但该县水资源管理办一位负责人却表示,王某已于今年3月5日离开兼职的所在公司。多年来,单位安排的工作,王某均能顺利完成,只是偶尔会提前下班。而且王某的妻子没有工作,全家靠王某一个人的收入维持生活,家庭情况困难,所以才可能利用其他时间赚取外快。(据6月2日华商报)

  如今一些新闻只要一曝出来,首先感到震惊的往往是当事者所在单位。为了显示其公平公正的社会形象,大都是调查过后“高度重视,严肃处理”。但是,这个吃空饷的结果让人有点不可思议。明明是吃空饷并在外兼职,在这里却成了“工作均能顺利完成,只是偶尔会提前下班”。甚至之所以会是这样,源于“家庭情况困难”。一句话就是王某的“空饷”吃的有理,甚至被处理都有点“冤枉”了。

  这话绝不是无端猜疑,该县纪委在处理这件事上就表现了充分的“人性化”,因“王某是在处理完单位内部的事情,才在外兼职,所以根据单位具体情况,并未达到扣除王某多年来在单位所领工资的条件”。也就是说“空饷”吃过了就吃过了。况且王某已经辞去兼职,回单位继续上班,“下不为例”也就是了。

  人们常常把有些问题的处理比作“罚酒三杯”,而对这件事情来说,与其说是“罚酒三杯”,不如说是“罚其吃饱喝足赶紧走人”。国家早有规定,更是已经三令五申了,公务员严禁在外兼职。但这位王某不仅已经在外兼职十多年,更是那边吃着锅里的,这边还不忘碗里的。如果说王某“只是偶尔会提前下班”,十多年的兼职会有多少“偶尔”,这样的“偶尔”还是“偶尔”吗?从单位负责人的暧昧态度来看,他们对王某“吃空饷”的事情不仅非常清楚,更是早已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一个常识告诉我们,凡是“吃空饷”的背后,都有一个关系的链条。不然别说吃不上空饷,就是吃上了也会很快败露并被追究责任。当事单位之所以处理起来非常“人性化”,更有其无法言表的苦衷。如果要对其认真严肃的追究起来,让王某把“吃进去的吐出来”,更有可能会波及到更多的人,用一句时髦的话说,能保护王某“避免损失”平安渡过难关,也就等于是在保护自己,更是为了避免更多人的损失。

  明明是自己正在掩饰甚至袒护,但该县纪委还是拉出一副威严的架势,“针对群众反映干部职工吃空饷一事,纪委会在全县展开调查”。这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清清楚楚的问题摆在面前,处理起来却羞羞答答,还要在全县“展开调查”,这是在调查问题,还是为了给更多的人送口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