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少华:嫖客报警被拘 奖惩法理不明

17.05.2014  08:58

  贵州小伙小张嫖娼,事后姑娘称被骗卖淫向他求救。小张犹豫再三还是报警。当地派出所顺利地查处了一处涉嫌强迫卖淫的洗头房,并解救了一名被拐骗的少女。但小张本人因嫖娼被行政拘留10天。嫖客报警仍被拘留,此事一经报道,网上议论纷纷。(据5月14日中国青年报)

  一些人也许认为一码归一码,这位小张救人有功,但嫖娼涉嫌违法,有功的应该奖励,违法的当然也必须要对其“依法惩处”。

  但是,现在的问题是“依法惩处”兑现了,有功奖励却几乎丝毫没有体现出来。给社会一个总的印象就是,嫖娼救人没有意义,该怎么惩处还是怎么惩处,也就是救人白救。

  在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如果嫖娼和救人是两个独立的事件,让人们来评判,孰轻孰重立马分晓。小张嫖娼是一种违法行为,但是这与挽救一个女子的自由甚至生命来说,几乎微乎其微,甚至可以作为“小节”问题而不记。但是现在警方的处理分明放出来一个信号,天大的功劳也无法弥补嫖娼的罪过。尽管救人有功,但一个嫖娼就把小张推到了万劫不复十恶不赦的境地。

  如果同样的事情让小张再选择一次,小张可能无论如何也不会那么“”了。自己嫖娼就嫖娼,这年头一些官员甚至高干都一面道貌岸然,一面寻花问柳,甚至还有染上艾滋病的。自己一个打工仔自己挣钱玩了一次女人又有什么可丢人的呢?嫖娼过后走出来神不知鬼不觉,自己还可以该怎么生活怎么生活。而现在“”大了。拘留十天,路人皆知。往后还怎么在社会上“”?

  不管是严明法纪还是惩处犯罪,都有一个惩戒本人,教育社会,以儆效尤这样一个目的。小张的行为虽有点“不光彩”,但对社会和大多数人来说,也算是一种“正能量”。但是警方的处理恰恰一种相反的作用。那就是嫖娼就嫖娼,千万别管闲事。管了闲事,倒霉的只能是自己。

  如果为了惩处小张嫖娼的行为,而让更多的人再也不敢,不会去见义勇为,甚至会逼使人眼睁睁的看着有人受害而不管不问,这样的“依法惩处”不仅毫无意义,更是一种荒唐和愚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