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女来南昌读书 遭父亲同学强奸

15.10.2014  10:59

  本报讯王珺 记者辜砚琦 年仅十六岁的少女余虹被人游说至南昌某职业学校就读,却不幸遭人强奸,而犯罪嫌疑人竟然是女孩父亲的同学。近日,青山湖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犯罪嫌疑人李华予以批捕。

  李华原为江西瑞金人,来昌后从事学校招生工作。李华与余虹的父亲是初中同学,他在一次吃饭聊天的过程中得知,余虹的中考成绩只能报考中专学校。李华表示,凭自己在南昌的关系,能让余虹上更好的学校。在李华的劝说下,余虹父亲同意让余虹到南昌某职业学校就读。余虹自幼未离开过家,父母都十分担心会出问题,但恰好李华是余虹父亲的老同学,因为有了这层关系,所以全家人都十分信任李华,也有让李华在南昌帮忙照顾余虹的意思。

  今年8月,在李华的陪同下,余虹与父亲到学校报名,并安排了在校住宿。四天后,余虹的父亲托李华将五百元生活费转交给余虹。因为没办银行卡,钱放在身边担心不安全,余虹想到附近的银行办张银行卡,将所有的钱存入卡中,但询问学校门卫得知,附近银行都已经下班,只能第二天再办理。李华表示,市区可能会有还未关门的银行,如果实在没有,就第二天早上再去办理。临行时,李华还嘱咐余虹将身份证及衣物带上。当晚,李华将余虹带到了市中心购买了一些物品,随后将余虹带至一无名小旅馆。在旅馆内,李华将余虹强奸。

  遭遇此事后,余虹十分害怕,不敢告知家人。思前想后,余虹才趁着李华打电话的时机,给哥哥发了一条短信,诉说了此事。余虹的哥哥立刻赶到南昌,通过回忆,余虹找到了那个对她来说噩梦般的旅馆。随后,余虹和哥哥赶到派出所报案。

  接到报案后,警方随后展开调查。在审查过程中,余虹表示,事情发生后她十分慌乱,因为从未离开过家,不知自己能去哪里。遭遇此事后,她不知道如何向爸妈说,甚至产生过轻生的念头。虽然李华对于强奸余虹一事几度矢口否认,然而在充分的证据面前,却无话可说。

  近日,青山湖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犯罪嫌疑人李华予以批捕。(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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