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妇婚外偷情分手前夜拍性爱录像

12.03.2014  14:15
  原题:少妇婚外偷情分手前夜拍性爱录像 裸照被传网上     昨日上午,丽水籍女子小燕(化名)打电话到瑞安市公安局湖岭派出所,对民警的帮助表示感谢。小燕说,因为一时糊涂,她曾与服装店老板林某保持了一年多的婚外情,谁知分手后,老板对她纠缠不休,不但把她的裸照打印出来扔到她的家中,还传到网上。这给她带来极大的痛苦,最后无奈报警求助。在警方的帮助下,对方最终受到了惩罚。     生活不如意,与店老板有了婚外情     提起这两个月的经历,受害人小燕泪流满面。她是丽水人,今年35岁,已婚,家里有一个8岁的女儿。     小燕说,因家庭不富裕,她经常因琐事和丈夫吵架,夫妻生活不如意。为能给家里多挣些钱,前年开始,她去丽水市青田县的一家服装店上班。这家服装店的老板是一名来自瑞安的男子,约50岁,也已经结婚,并有子女。他们在一起工作后,平时无事时,便交流各自生活中的不如意,后来彼此发现相处得十分投缘,日久生情,发生了不应该有的关系。     店老板在瑞安有家庭也有店面,每个月在店里的时间只有几天,当时店里的员工不多,他们之间相处得不错,老板还会给她买金银首饰等。这种情人关系维持了一年多,到了2013年3月份,她一直感觉对不起老公,于是多次想分手,各自回归平静的生活。     分手前一夜,留下了惹麻烦的录像     当小燕提出分手后,老板并不情愿,但在她的坚持下,双方最后还是分手了。分手前一夜,老板提出要录段性爱视频留作纪念,在老板的坚持下,她没有反对,于是老板便用手机录下两段和她的性爱视频。谁知道,这两段视频却成了她以后生活噩梦的源头。     分手后,小燕本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哪知道那只是噩梦的开始。过了不久,老板来电要求重归于好,继续保持不正当关系,但被她拒绝了。今年1月份,突然有人把11张关于她的裸照打印出来,扔到她家里,并在照片上写着“可以给你买金项链、金手链;还可以借钱给你,但希望能继续保持关系”等句子,并威胁说如果不同意,将报复。她丈夫看到后十分恼火,再三质问她在外的生活经历,夫妻俩为此一直争吵到深夜。     后来,小燕的亲朋好友也知道了这事,常常对她冷嘲热讽,她因此陷入了痛苦的深渊。后经她多番忏悔,并保证再也不会和老板联系后,才得到老公和家人的原谅。他们把老板叫到家里,当着大家的面,她把之前收到的首饰,全部退还给老板,从此一刀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