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足少年挽救者雷琴:挽救一个孩子即挽救一个家庭

12.01.2015  12:20

  核心提示

  她是一名少年审判法官,推动瑞昌市人民法院成立了九江市首个独立建制的少年法庭;

  她是瑞昌市政协委员,多次提交关于少年审判的提案,为瑞昌少年审判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她勉励失足少年真诚悔过、安心改造,为他们改过自新而欢欣鼓舞,也为他们的犯罪而痛心疾首。

  面对大家的点赞,她有点不好意思:“其实我真的没有做什么……

  她就是瑞昌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庭长雷琴,凭着出色的工作,她屡获殊荣。2014年11月,她被授予“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全国仅有100人获此荣誉。

  雷 琴

  ●35岁,出生于瑞昌市

  ●瑞昌市人民法院少年庭长、瑞昌市政协委员

  ●先后获得“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省高院“先进司法统计员”,九江市法院“先进个人”,瑞昌市“优秀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投 入

  为伊欢喜为伊忧

  范某说,雷庭长就是他家的亲戚,“比一般的亲戚还要亲!

  如果不是雷庭长,儿子小范的那次鲁莽就能毁了他的一生……

  2011年12月,刚上高一的小范在早读期间与同学发生争执。愤怒的小范拿出水果刀连刺同桌两刀,造成对方左心室贯穿伤,小范随后被立案拘留、逮捕并移送法院起诉。

  青春如玉的年龄,品学兼优的学生,曾多次获奖,还担任班委,这次伤人真的是一时冲动,如果让小范收监坐牢,可能他的人生就全毁了。

  雷琴决定积极协调双方家长就赔偿事项达成谅解。最终,在雷琴的努力下,小范被判处缓刑两年。

  案件结束后,小范复学上课,但萎靡不振,原来大家都把他当成犯罪分子,这让小范很压抑。

  雷琴主动建议让小范转学,但其父母都是普通工人,想转学并不容易。雷琴就多次联系教育局、关工委等单位,经她不懈努力,小范终成功转学。

  因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新学校没有一个人知道小范曾伤过人,小范也终于恢复了往日的活力,成绩也很快得到了提高。

  “很多未成年人犯罪,往往是心理不成熟、容易冲动,对自己的行为后果缺乏认识。如果像普通犯罪嫌疑人一样对待他们,不利于他们的改造和今后人生的发展,所以我觉得有必要为他们改过自新创造良好的机会和条件。

  “挽救一个孩子,就是挽救一个家庭。看到失足少年能像小范这样回归学校或社会是我最高兴的事情。”雷琴这样说。

  但不是每次救赎都能达到预想的效果。

  谈及被告人小柯,雷琴重重地叹了口气。“像她这样再次走上犯罪道路的,是我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

  小柯因贩卖毒品第二次被起诉,第一次是在2009年,当时她还不满18岁,如今,她已是孩子的妈妈了。

  “2009年,她第一次被起诉时,我们最终依法给予有期徒刑缓刑两年的处罚。”那次宣判之后,雷琴经常跟小柯联系,鼓励小柯热爱生活、重新开始,小柯亲切地称大自己十来岁的雷琴为姐姐。

  小柯没有辜负雷琴的期望,断绝了同那些社会青年的联系。

  “本以为她的生活从此走上了正轨,当时还满心喜悦。她还请我去喝她女儿的满月酒。”谈及当时的小柯,雷琴记忆深刻。

  “后来感觉她不会再有什么问题了,加上工作又比较忙,所以跟她的联系也少了,没想到这次见到她却是……如果我当时还是经常督促她,跟她多联系,她也许就不会这样。

   执 著

  十年如一日交出满意答卷

  2003年初,雷琴从办公室调入刑事庭工作。自此,瑞昌法院的失足少年案件几乎全由她一人负责。

  这一干,就是十几年。

  庭里的书记员小董说:“从我进法院,雷庭长就在未成年刑事案件审理的岗位上。我所见到的她,办理每一起未成年人案都耐心细致,对失足少年尽心尽力去挽救,很多人不会有她那股执著精神。

  作为院里重点培养的青年干部,2011年,院领导曾经打算让她到基层人民法庭做庭长,但考虑到当时正在申请创建独立的少年法庭,“圆桌法庭”也刚刚开始投入使用,雷琴拒绝了。

  “当时少年法庭的创建正处关键时期,而且圆桌法庭也刚开始,如果换个人可能也能做好,但肯定会耽误不少时间。”雷琴笑称,可能是自己太多虑,“猛一下交给别人多少有点放心不下。

  2012年,该院成立了九江市首个独立建制的少年法庭,启用了九江市首个“圆桌法庭”。

  雷琴满是兴奋:“圆桌式的环境,让他们更能放松,谈出自己的真实意见。

  雷琴说,失足少年毕竟不同于一般的成年犯罪分子,他们很多对自己的行为和后果没有充分意识,圆桌法庭确实改变了以往严肃压抑的法庭环境。

  “这样的做法很好,可以一眼跟普通刑事审判区分开来,而且让青少年不会一进来就感到紧张。”2014年12月初,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周萌来到瑞昌法院视察了该院少年法庭工作,对雷琴带领的少年法庭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表扬。

  十年如一日,她交上了这样一份答卷:承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00余件,同时每年办理普通刑事案件50余件,推动该院成立了九江市首个独立建制的少年法庭,启用了九江市首个“圆桌法庭”,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优秀政法干警”等荣誉,所在科室被授予“省级青少年维权岗”等称号。

  用 心

  用自身魅力浇灌法制未来

  2014年9月,瑞昌一中的大阶梯教室内,300多名学生听取雷琴的《力行十诫,远离犯罪》专题法制课。

  讲座进行中,同学们不时发出感叹或笑声,完全没有生硬普及法律知识的乏味感。

  多年来,雷琴一直在用自身魅力浇灌法制未来。

  高中生小李说:“雷老师每学期都要来给我们上课,她的课能让我们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知道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而且她讲的都是故事,不会枯燥乏味。

  “第一次讲座是庭长布置的任务,我发现,当时不少学生不认真听有的还睡着了。”雷琴说自己当时非常难过。

  这次讲座后,通过和部分老师、学生的交流,雷琴发现,生硬地给学生灌输法条、法律知识,他们根本不会认真去听,将一些案例具体化时,反而能吸引大家注意力。

  “现在我一般只给他们讲具体的案例,通过案例让他们学习法律知识,我自己都感觉讲得越来越精彩了。

  虽然日常的案件审理、回访、社区矫正和帮教工作繁重,但对于学校的法制讲座,雷琴从不推脱。十年来,瑞昌城区的全部中小学和超过一半的乡镇学校她都进行过法制讲座。2013年,瑞昌一中还专门聘请雷琴为该校的法律客座老师。

  2014年,雷琴组织瑞昌一中的学生开展了一次模拟法庭,由学生扮演法官、律师、检察官等角色。“法制讲座多了,难免枯燥乏味,模拟法庭可以让他们更真实和近距离地感受法律。

  模拟法庭结束时,一名高中生说:“我希望以后能成为像雷阿姨一样的优秀法官。

  “如果他们能更早地接触法律、学习法律知识,那么他们以后犯罪的可能性就很小,预防少年犯罪比挽救更重要。

  专 业

  用提案推动少年审判工作

  早在2006年,雷琴就当选为瑞昌市政协委员。

  这个身份,是她推动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审判和失足少年回归社会工作的又一绝佳平台。

  “如果政协委员都像她这样,那就太好了。她会对自己提案的进展和落实情况经常进行询问,她的提案,很多都能得到及时落实。”瑞昌市政协领导这样评价雷琴。

  雷琴说当初刚当政协委员时,自己还是有顾虑的。

  第二年政协会议,雷琴和院里的一个老政协委员共同提交了一个关于学校加强法制教育的提案,没想到提案很快就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反馈。

  通过这次,雷琴慢慢认识到,政协的平台可以让她更好地做好少年法庭的工作。

  通过自己在专业知识上的研究,近几年来,雷琴相继提出了《关于我市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建议》、《关于建立未成年人犯罪社区矫正制度的几点意见》等多个优秀政协提案,通过她的努力和有关部门的积极沟通协调,瑞昌市相继出台了《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的实施办法》、《瑞昌市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实施意见》等规范文件,为瑞昌少年审判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2015年,雷琴又准备了新的提案《关于建立未成年人复学帮教制度的建议》。

  雷琴希望,能有一个制度或者建议,帮助这些问题孩子能早日回到校园。“他们都还是处在被塑造的年纪,如果学校不接纳他们,任由他们在社会上跟不良分子打混,他们就只能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文/图 漆晓君 刘小伟 新法制报首席记者程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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