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8580名残疾人实现就业 占全市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的64.14%
集中就业:残疾人在各类福利企业、工疗机构和盲人按摩医疗等单位劳动就业。国家对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给予税收优惠政策。目前,我市48家福利企业共安置了1748名残疾人就业。
按比例就业: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列》、《江西省残疾人就业办法》、《江西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2013年中组部、中国残联等7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意见》,就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在坚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的前提下,对残疾人能够胜任的岗位,在同等条件下要鼓励优先录用残疾人。各地要切实维护残疾人平等报考公务员的权利,除特殊岗位外,不得额外设置限制残疾人报考的条件”,进一步保障了残疾人就业的权利。目前,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按比例安置就业有2221人。
个体就业:是指因地制宜、因人而异,机动灵活的自愿就业、自主创业。在农村的残疾人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参加种养殖业或家庭手工业等多种形式的生产劳动,实现就业。如果残疾人种养业大户安置残疾人数达到一定数量,经报批,省、市每年会对他们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今年,我市就扶持了29家残疾人种养基地和大户,安置了118名残疾人就业;在城市的残疾人可以经过技能培训,掌握一技之长,自食其力。
目前,我市有4家残疾人培训机构。“鹰潭市技工学校”作为国家级培训基地可进行计算机培训、残疾人专职委员培训、盲人按摩培训;“鹰潭市菁鹰残疾人艺雕技术学校”,可对下肢残疾和听力残疾人进行绘画、玉(石)雕技能培训;“高新区辉煌蔬菜专业合作社”,可进行农村种养业实用技术培训;“鹰潭市智爱家园残疾人托养中心”,可对智力残疾人提供简单的手工制作培训。残疾人可以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掌握一技之长,自食其力。
公益性岗位就业。通过购买公益性岗位,在全市44个乡镇(街办)、476个村(社区、分场)都建立了残联、残协组织,共配备了残疾人专职委员520人,自2012年以来,共开办了18期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业务培训班,培训1000人次,架起了残联组织的工作桥梁,增强了为残疾人服务的水平和能力,并解决了残疾人的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