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创业就业税收新政出台 失业者创业减税近万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对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进行了明确。这是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延续并完善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精神,保就业、稳增长、惠民生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
税收优惠更有针对性
三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我国就业重点群体,是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以及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被淘汰的落后产能企业的职工。此次完善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主要包括鼓励自主创业和鼓励企业吸纳就业两部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9日联合下发的“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29日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完善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相关政策。
在鼓励自主创业方面,政策明确:对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以及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最高减税9600元。
“自主创业初期一般以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为主,在国家已出台一系列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况下,鼓励自主创业的政策主要针对个体经营,积极扶持个人自主创业。”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白重恩表示。
在鼓励企业吸纳方面,政策内容包括: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招用登记失业1年以上人员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30%。
此外,目前国家对残疾人就业也实施了一系列税收政策,包括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对安置残疾人单位的企业实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残疾人个人就业实施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等。
政策受益范围扩大
“此次出台的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既是对以往政策的延续,又扩大了政策受惠的范围,加大了支持力度,对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表示。
与原政策相比,新政策调整了享受企业吸纳就业税收政策的人员范围,将原来以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为主的四类群体,扩大到凡招用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均可享受税收优惠。对从事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的个体经营和企业吸纳就业的,按照原政策是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后的政策取消了对这些行业的限制。
新政策还提高了税收减免优惠力度。除国家给予定额税费扣减外,地方政府还可按规定再给予更大的税收优惠,最高可上浮30%。执行最高限后,每吸纳一个就业人员的扣除额上限将从4000元最高可提至5200元,相当于就业职工1—2个月的平均工资。
政策调整后,在原有扣减税费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地方教育附加。“算上地方教育附加,目前由税务部门针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征收的主要税费都进行了减免。”李万甫介绍,税务部门还对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由审批调整为备案管理,为纳税人提供更多方便。
应对创业群体给予融资扶持
当前,我国就业形势依然严峻。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计,我国高校毕业生人数由2010年的630万,增加到2013年的699万,2014年将达到730万。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规模不断扩大,2013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69亿人,其中外出的农民工1.66亿人。
为扶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发展,今年以来,国家进一步扩展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优惠范围,同时将采取核定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也纳入优惠政策范围。据测算,政策调整后应纳税的小型微利企业,85%以上都可以享受优惠。
北京新万福物业管理公司主要从事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招收的人员主要是保洁和保安,很多都来自就业困难群体。
“这次国家把一年以上的失业群体全部列入可享受税收优惠的范围,我们公司以后可以招到更多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享受的税收优惠更多了。”公司财务经理杨丽说,公司除了享受营业税等减免外,所得税也可以按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
“促进创业、增加就业是一个系统工程,在政策支持上也应是多层次、全方位的。”白重恩认为,服务业是最大的就业“吸纳器”,营改增的推进将有助于加快服务业发展,增强就业吸纳能力。除了税收优惠政策外,国家还应当考虑对创业群体在融资上给予扶持,让他们有足够的资金在市场上站稳脚跟,发展得更快更好。(本报记者 李丽辉 吴秋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