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局“三举措”贯彻《江西省税收保障办法》

23.09.2014  20:04
      积极开展学习宣传培训。 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税企QQ群和广播等宣传平台,多渠道、多视角宣传解读《办法》,提高社会知晓度;将《办法》纳入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使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办法》出台的背景、意义,精准把握要点精髓,推动《办法》的贯彻实施。
      切实加强相关部门协作。 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加强与财政、地税、发改委等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明确推进落实的具体措施和方案,确保按照责任分工协同抓好贯彻落实。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涉税信息交流,强化信息采集、梳理、分类、应用,提高信息管税和综合治税水平。
      认真做好落实情况反馈。 及时收集掌握《办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跟踪评估贯彻落实实施效应,开展税收效应和经济效应分析,积极向党政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县委、政府党政领导对做好税收保障工作重视和支持,建立税收保障协调机制。(肖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