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粮食局专题学习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

26.05.2015  18:43
  近日,吉安市粮食局党组召开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局直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学习会。

  在原原本本学习新《行政诉讼法》的基础上,局长贺爱琳围绕新《行政诉讼法》颁布的重大意义、突出亮点等内容进行了解读,深化了认识和理解。参加学习的同志表示,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对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积极适应依法行政新常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依法履行法定程序和法定义务,切实把《行政诉讼法》的精神贯彻到粮食行政执法各项工作中去。

  会议强调,当前贯彻落实新《行政诉讼法》着力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要把学习《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与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粮食法规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提升法治能力。二要严格依法行政。要以新行政诉讼法的施行为契机,主动适应法治粮食建设的新要求,依法依规转变职能、依法依规改进作风、依法依规严格执法,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切实做到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减少行政诉讼案件。三要强化保障措施。要紧紧围绕粮食依法行政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学法用法制度、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要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建立聘用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粮食建设各项工作。

  (吉安市粮食局    黄富生  邬金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