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举行行政复议案件公开审理听证会

25.08.2014  11:39

  8月20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举行行政复议案件公开审理听证会,对江西和盈药业有限公司不服上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饶)药行罚〔2014〕13号”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公开审理。


      听证会分为陈述、调查、辩论以及最后陈述四个阶段进行。听证会上,申请人江西和盈药业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就复议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进行了陈述,被申请人上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进行了答辩。随后,双方就争议的焦点进行了质证、辩论和最后陈述。省局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邀请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和省食品药品稽查局有关专家参与听证会。


      听证过程中,听证主持人就涉案的苯甲酸钠检验不合格事宜向具体承担抽验任务的余干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验人员和上饶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人员进行了询问,就违法事实、证据、法律适用以及相关情节进行了调查,并向参加听证会的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专家进行了现场咨询。通过听证会,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充分发表了意见,查明了事实和双方争议的焦点。


      省局监察室有关负责同志全程参加听证会进行监督。省局机关处室以及直属单位部分干部职工旁听了听证会。(法监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