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栗县地矿局五举措加强矿产资源法治建设

23.10.2015  18:15

根据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工作有关精神,近日,该局采取5项措施规范行政行为,防范行政法律风险,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机关。

一是 聘请法律顾问。为县局拟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或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建议,规范行政行为。 二是 构建了“一体化”监督格局。该局将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环境保护和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全部纳入县检察院、纪委监察局的监督范畴,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是 多种形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提高自身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同时,也提高了自身业务素质,做到了学法用法的和谐统一。 四是 分层次、分批次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厅、市局和县政府法制办主办的矿产资源业务培训和依法行政教育。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五是 完善公车、财务、公务采购和接待等26项管理制度,健全地质环境项目监管、执法监察动态巡查、文明执法、绩效考核等制度,实行依法行政目标科学全面考核管理。

目前,通过多种措施并举,该局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规范,业务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增强,矿产资源法治建设稳步向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