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保密办组织观看保密法实施条例专题讲座

01.07.2014  11:21
 

   

  为进一步做好保密法实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增强涉密人员保密意识,提高保密技能,省统计局保密办于6月27日下午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了保密法实施条例专题讲座录像。

 

  讲座由国家统计局保密委员会副主任、副局长张为民主持,国家保密局政策法规司司长熊开作专题报告,他主要介绍了三个方面的情况:一是当前保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挑战;二是保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主要保密工作制度;三是平时需掌握的一些保密知识和保密技能。报告内容丰富、生动具体,使大家受到了一次深刻的保密教育。

 

  在观看专题讲座录像后,省统计局副局长、局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韩志生总结了近期局保密办开展的各项工作,重申了在局保密委扩大会议上对切实做好保密工作提出的四点要求:

 

   一是加强保密学习,提高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 加强学习是做好保密工作的基础,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保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复杂性,时刻绷紧保密这根弦,认真开展保密形势、保密知识技能、保密法纪教育,确保全局干部职工应知应会,筑牢思想防线,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将保密工作贯穿于日常管理之中,贯穿于整个统计业务工作之中,确保万无一失。

 

   二是完善保密制度,严肃保密纪律。 制度建设是做好保密工作的保证,要做到保密制度全覆盖,确保保密工作做到哪里,制度规范就要延伸到哪里。要保证制度的严格执行,坚决维护保密法纪的严肃性。

 

   三是规范保密管理,落实保密责任。 落实责任是做好保密工作的根本,要扎扎实实做好保密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制度落实到位,责任明确到位,防范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局涉密人员每年都要签订保密责任承诺书,确保保密责任清晰、明确,杜绝保密管理盲区。

 

   四是贯彻落实《统计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 国家统计局、国家保密局2013年共同修订并印发了《统计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统字〔2013〕11号)(以下简称《规定》)。省局已印发了《江西省统计局统计工作国家秘密目录》。各部门要严格按《目录》明确的统计工作国家秘密范围做好保密工作,进一步加强涉密统计数据和涉密统计分析材料的管理。要对本部门产生和涉及的涉密事项逐项进行梳理分析,强化涉密统计数据生产、使用、报送、交换、发布等各个环节的保密措施,进一步完善制度,确保统计工作国家秘密安全。

 

  最后,他要求,7月份为统计系统保密法实施条例学习宣传月,各单位要集中组织开展实施条例知识学习,局保密办出一期学习宣传板报;7月底各单位要对学习宣传活动进行总结,并报局保密办;8月初,局保密委员会要对学习宣传活动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国家统计局保密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