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公节办督查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工作

31.12.2015  17:49


      为进一步推动我局贯彻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江西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促进全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迈上新台阶,确保完成《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制定的目标任务,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检查组,于12月30日—31日对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省药品审评中心、省药品认证中心、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等直属单位进行了节能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形式进行。检查内容主要为七个方面:一是2015年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的制定、落实情况;二是能耗计量体系建设情况;三是节能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情况;四是落实能源管理岗位责任情况;五是用能系统、设备节能管理情况;六是公务用车节油管理情况;七是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按规定采购节能产品、开展节能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情况。


      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单位对节能工作比较重视,制定了节能管理工作制度,专人负责落实节能统计工作,认真传达节能专项检查通知精神,做好节能宣传工作。通过张贴节能标语、短信提示、控制空调温度、完善车辆管理等节能措施,干部职工基本养成了空调设定节能温度、开空调时关窗、随手关闭水龙头、人走灯熄等节能习惯。特别是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和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两个单位,在按照省局节能领导小组有关要求做好节能工作的同时,针对实验室等能耗高的区域,开展了切实可行的节能改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值得各单位学习借鉴。(省局公节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