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审计局切实贯彻落实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12.08.2014  11:24

  7月28日,赣州市、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及全市审计干部在分会场收听收看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会议结束后,赣州市审计局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贯彻会议精神,对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入发展作了部署和安排。

  按照“把握新形势,适应新要求,在审计深度和质量上实现新突破”的要求,该局确定近期抓好“三项工作”、开好“一个会议”,切实贯彻落实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层次和水平迈上新台阶。

  一、抓好“三项工作”,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上新台阶。

    一是做好汇报工作。会议结束的第二天,该局以专题材料形式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支持。

  二是完善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积极与市委组织部门沟通,研究落实“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和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两项基本制度,初步形成了《赣州市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办法》。

  三是做好宣传工作。通过报刊、电视、互联网等途径,采取撰文、宣讲等方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编印学习小册子,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业派送,使被审计领导干部支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将《实施细则》分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并在其门户网站宣传,使有关成员单位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开好“一个会议”,贯彻落实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计划于八月下旬召开赣州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传达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精神、通报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讨论赣州市《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设。

  该局强调,今后一段时期的经济责任工作,要按照两办《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和全国审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的各项要求,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同时,着力加强规范化建设,不断规范审计行为,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和水平。(赣州市审计局 温永锋  黄志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