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召开专题会议 研究推进“三新”统计监测

06.09.2017  03:21

       

  9月1日,省统计局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国家统计局“三新”统计培训会议精神和2017年统计改革发展务虚会有关“三新”统计的文件精神,集中学习国家统计局《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试行,2017年)》,并对“三新”统计工作下一步开展进行研究和部署。省统计局与“三新”统计相关的专业处(室、所、中心)负责人及相应的业务人员参加,受党组书记、局长万庆胜的委托,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勇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彭勇平简要回顾了江西“三新”统计工作开展情况, 在讲话中指出, 建立并开展以“三新”为主要内容的新经济统计调查既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大任务,也是省委、省政府对统计部门的新要求;国家局2017年统计改革发展务虚会将“进一步做好‘三新’统计调查”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推动统计改革发展的七项重点工作之一。 并强调, 在大力推进统计改革创新的新时代,在“三新”统计探索试行的新阶段,省局各专业处(室、所、中心)要深入学习国家局的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认真领会国家局关于“三新”统计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积极贯彻落实相关要求,要勇于探索,敢于担当。

 

   对于下一步“三新”统计工作开展,彭勇平要求, 要主动加强与国家局对口专业司(所、中心)的工作衔接,重点加强与各省(市)统计局、尤其是国家统计改革创新试点地区统计局的工作联系,全面加强统计系统各专业及与省直相关部门的工作沟通,着重开展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开展我省“三新”统计重点领域和“三新”统计调查方法研究。 按照国家局对“三新”经济统计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立足江西,拓展领域,探索方法。 二是尽快制定出台江西省“三新”统计监测试行制度并实施。 落实国家统计局“三新”统计培训会议精神,借鉴学习国家统计改革创新试点地区的做法,结合江西实际和地方特色,在国家局试行的“三新”统计监测制度和标准框架下进行研究、改制,并提出实施方案,经局长办公会审议后适时实施。 三是研究构建我省贯彻新理念培育新动能统计评价指标体系。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意见》(赣发〔2017〕6号)的工作部署,探索建立省贯彻新理念培育新动能统计评价指标体系,会商相关部门后适时提出实施方案,适时对各地新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监测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