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环保局开展“零点行动” 严查重罚违法企业

27.01.2016  10:07
  1月2日,在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的第二天,宜春市环保局组织精干力量,连夜对涉气企业开展环保执法“零点行动”。
  此次行动覆盖上高、宜丰、高安等县市区,重点检查企业除尘、脱硫、脱销设施运转情况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当晚23时40分,执法人员来到位于上高县黄金堆工业园区的江西宝庆陶瓷有限公司,经过现场仔细检查,发现该企业脱硫装置未正常使用且未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导致生产过程中含硫废气直排入外环境,造成一定污染。
  环保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并依照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对该企业处以10万元的行政处罚。这是宜春市在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后的首个被重罚的违法企业。
                               (袁庆锋、杨 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