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地矿局:获“全国国土资源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6.02.2014  15:27

自“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江西省丰城市地质矿产管理局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日前,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扎实推进普法工作。“六五”普法工作刚一启动,该局领导就认真学习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有关“六五”普法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普法宣传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列入全局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及时成立了由局一把手担任组长,局领导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及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六五”普法领导小组,明确了普法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真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局领导小组制定了“六五”普法工作规划,每年适时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普法工作,确保了“六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突出重点,明确目标,多形式学习法律法规。一是以提高依法行政素质为重点,加强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要求本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结合工作实际,采取轮训、讲座、研讨、自学、调研等多种形式进行经常性的法制教育,学习内容包括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以及其他与本职工作相关的矿产资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切实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按照不同岗位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同时规定学习时间,强调学习效果,业务骨干主要学习《矿产资源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行政复议办法》等法律法规。同时每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法律学习考试,合格率达100%。三是邀请宜春市国土局及丰城市普法办的专家来我局举办矿政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讲座,要求全局人员积极参加宜春市局和市法制办举办的各种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四是一些新的法律法规颁布后,该局均能及时订购相关读本和学习材料,及时组织学习,确保普法内容适应新的形势。

创新形式,多种渠道,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六五”普法以来,该局通过多种手段,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一是利用每年“4.22”世界地球日、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契机,在热闹区域和洪客隆购物广场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宣传展板、印发宣传资料、现场解说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二是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法律法规知识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活动。向部分中小学赠送科普挂图、科普光碟和宣传手册,增强广大师生的科普意识,普及防灾减灾知识;三是主动深入矿山企业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切实为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利用广播、报纸和互联网等媒体,努力做好“4.22”地球日和防灾减灾日的宣传工作,为社会公众了解地质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提供便利。

有机结合,务求实效,提升法制宣传水平。该局始终能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地矿行政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并熟练运用法律武器,敢于执法,敢于碰硬,产生了显著效果,取得了可喜成绩,主要体现在:一是提高了全民的法制观念。通过宣传,切实提高了人们群众对矿产资源权属的认识,对矿产资源有偿开采的认识以及对地矿部门执法地位的认识,使得大家形成了一个共识:地矿局是矿山企业的真正“贴心人”。二是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制定并实施《丰城市地质矿产局依法行政制度》,面向社会,在执法、服务、自律方面公开承诺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使行政行为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三是依法进行了矿业秩序整治。对辖区内小煤矿进行了井下测量。摸清了已测矿山的基本情况,为矿业秩序整治工作提供了准确的依据。四是依法监督了合理开采。每年3-4月,组织全市煤矿、钨矿及石灰石矿到宜春市局参加年检,确保了不漏检不误检,矿山年检合格率达100%。五是依法防治了地质灾害。围绕“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从强化网络监测、强化日常监控、强化值班调度三方面入手,对地质灾害点进行多方位监控,做到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