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公安局获得“全县特大洪灾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6.08.2014  17:14

 

 

在8月21日上午召开的全县“7.24”特大洪灾抗洪抢险救灾工作表彰大会上,德安县公安局获得“全县特大洪灾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宝塔派出所民警胡循祥同志获得“全县特大洪灾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7月24日凌晨2时许,受台风“麦德姆”袭来,德安县发生特大洪灾。德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开始陆续接到群众求助报警,反映聂桥镇、丰林镇、宝塔乡先后出现路面坍塌、房屋进水等灾害。获悉情况后,该局党委紧急召开会议,对抗洪救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全局200余名民警,除少量留守窗口单位和110指挥中心外,其余全部投入抗洪救灾一线。

在此次抗洪救灾中,德安县公安局全体民警紧密团结、奋力抗洪,累计出动警力1260人次、安全转移群众2.1万人,救助受困人员1300余人,出色完成了增援搜救和抢险救灾任务,最大限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最终胜利作出了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