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矿管局落实“三净”行动促进章江流域环境好转

17.12.2015  11:00

大余县矿管局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的“三净”(净空、净水、净土)专项行动要求,强化责任落实,着力推进章江流域(大余段)钨矿采选企业地质环境整治工作。

一是在矿业权审批过程中,制定了严格的采矿权登记审批会审制度,通过对“矿产资源规划”、“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方案”的审核,实行明确准予登记或不准登记结论意见和最严格的源头环境保护制度;二是积极向国家申报治理工程,集中解决严重影响人居环境、城市发展、工农业生产、矿山安全生产建设等重大地质环境问题;三是从源头上遏制固体排放物,根据国土资源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要求,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原则,在章江流域和国道一公里范围内实施的建设项目,必须提交经评估的《地质环境评估报告》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交缴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四是加大宣传教育培训,继续加强对钨矿采选企业的矿山地质环境业务的指导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县矿区地质环境工作水平,促进章江流域(大余段)“一江清水”优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