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运管局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考核工作

08.09.2016  21:32

为切实解决部分驾培机构不按规定组织结业考核、不向学员发放结业证书、考核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近日,省运管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驾培机构开展自查自纠,规范开展结业考核工作,进一步提升驾驶员培训质量。

结业考核工作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驾培机构向学员发放《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的必经程序和依据,同时也是检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质量的有效手段。《通知》要求,驾培机构应严格按照《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与学时开展培训,并如实填写《驾驶培训教学日志》。在每个教学阶段结束后,及时对学员本阶段的学习进行考核。所有阶段考核合格后应向学员颁发《结业证书》,并将《结业证书》的复印件和《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一并存入学员档案中备查。《通知》强调,设区市、县级运管机构要对辖区内驾培机构的教学培训行为和结业考核工作加强监督和管理,不定期开展检查,全面推进驾培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据悉,9月底前,各地运管部门将对本辖区驾培机构结业考核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驾培机构不按《大纲》对学员开展教学培训的,不予签发《培训记录》;对驾培机构在发放《结业证书》时弄虚作假,责令驾培机构改正;驾培机构拒不改正的,由原许可机构吊销其经营许可。(运宣)(来源:中国交通报驻江西记者站  江西交通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