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连续六年评为全省公共机构节能优秀单位

15.06.2015  09:52

  近日,江西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赣府厅字[2015]54号)通知,经考核和综合评定,江西省统计局节能工作成绩显著,连续六年荣获省级机关节能优秀单位称号。

 

  自2009年以来,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深入开展节能降耗活动、加快建设节约型机关为目标,结合自身实际,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节能意识,把节能工作作为全局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环节予以谋划和部署。在进一步完善局机关节约用水、用电、办公用车、办公用品的工作计划与细则的基础上,推出节能工作与年终目标管理考核挂钩等措施,并通过实施《江西省统计局用电用水细则》,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节能工作要求,坚持日常监督与定时检查相结合,节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我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