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族宗教事务局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

18.04.2016  10:27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民族宗教事务局作表率”主题实践活动,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密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先后荣获全省第十三届文明单位、省直机关第九届、十届和十一届文明单位、全省综治工作先进单位、省直机关党的工作优秀奖。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良好气氛。对文明创建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将创建工作纳入全局工作规划、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并围绕中心工作坚持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确保创建活动力度不减,工作落实。及时研究制定详实的创建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相关文明创建规划,明确创建工作指导思想、主要任务、职责划分和组织实施。每年对全局文明创建工作以处室为单位实行考评,年底均开展一次文明处室评选工作,对获奖处室颁发奖牌,给予适当奖励。

  二是扎实实开展创建活动,夯实工作基础。积极参加省里每年组织的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参与单位所在地的创建文明城市、创建文明社区等文明创建活动,认真做好定点包扶工作和生态文明村帮建工作。此外,结合省民族宗教局工作实际,延伸文明创建工作内容,助推全省精神文明创建。深入推进“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积极开展群团各项工作。我局成立了6个文体兴趣小组,给予一定的经费保障。近期,我局还在新办公楼安装了乒乓球等健身设备,方便干部职工午间开展锻炼活动。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大力弘扬新时期雷锋精神,把学习雷锋精神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相结合,推动志愿活动常态化。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志愿者献血、为贫困村捐衣捐被等活动,参与学雷锋志愿者服务和网络文明传播活动,在普及文明礼仪、净化社会环境、建设和谐社区、扶弱助残、帮扶孤寡老人、维护公共秩序等多方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三是深入开展思想教育,抓实各项载体。狠抓党建,注重发挥党支部和党员在文明单位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形式开展学习活动,2013年以来,我局11次邀请有关专家教授进行辅导讲课,13次组织参加省委统战部大讲堂,先后选送46人次参加省委党校、江西省行政学院、省直机关工委党校等各类培训班的学习。

  四是提升服务意识,全面展现民宗部门文明形象。加强了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局领导班子始终坚持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思想上相互交流,组织上相互监督,作风上相互促进,工作上相互支持。建章立制,认真完善修订了《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会议制度》、《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教育暂行规定》等27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抓好政务公开内容拓展,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清理,对审批审核程序进行了简化优化,把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关心、关注的问题和环节作为政务公开重点,通过政务公开栏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开展收送“红包回头看专项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和“‘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以及“为官不为”主题的专项治理和“回头看”等活动;落实综治各项工作任务,加大了对综治工作的投入,充实了力量,建立工作室,明确职责和责任人。 内部环境优美,内务管理规范有序,办公区域清洁整齐,设置了明显的禁烟标识,加强了机关的绿化美化,无脏、乱、差现象。加强了机关节能工作,连续3年被评为节能优秀单位。搬迁至新办公地点后,局机关环境有了更加明显的改善。

  (省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党委(人事处)徐国政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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