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江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860.4元 低于全国水平

13.11.2013  15:12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 谢子玥 报道:近日,国家统计局公布全国31个省(区、市)的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数据显示,上海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达到了40188.3元。江西低于全国水平,以19860.4元位排行第24。

   居民收入35年增长71倍

  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报告称,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比1978年增长71倍,年均增长13.4%,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增长7.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917元,增长58倍,年均增长12.8%,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增长7.5%。城乡居民拥有的财富显著增加。

  结果显示,上海、北京、浙江这3个地区位列前三名。其中,上海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达到了40188.3元。北京排名第二,为36468.8元;浙江排名第三,为34550.3元。

   江西低于全国水平

  数据显示,上海、北京、浙江、广东、江苏、天津、福建、山东这8个地区的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了全国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以万元梯队来分类,上海是全国唯一一个收入处于“4万元梯队”的地区。北京、浙江、广东这3个地区的收入处于“3万元梯队”;江苏、天津等19个地区的收入则处于“2万元梯队”。

  此外,江西、宁夏、贵州、西藏、新疆、黑龙江、青海、甘肃这8个地区的收入处于“1万元梯队”,其中,甘肃以17156.9元排名末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