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去年城镇居民人均收入首超2万元

07.02.2014  10:15

比上年增加2013元,增速居中部六省第一 

  从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获悉,2013年,我省经济稳健运行,城乡居民收入平稳增长。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超2万元大关,高达21873元,比上年增加2013元,名义增长10.1%,增速居中部六省第一。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781元,比上年增加954元。

  据悉,2013年,省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22949元,增长8.5%。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73元,增长10.1%。在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中,工资性收入14768元,比上年增长10%;经营净收入2456元,增长11.3%;财产性收入1068元,增长12.4%;转移性收入4658元,增长8.9%。

  “去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2万元大关。从时间序列看,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07年突破1万元到2013年突破2万元,用6年的时间实现了新跨越。”江西调查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另外,我省农村居民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幅连续4年“跑赢”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

  我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781元,比上年增加954元,名义增长12.2%,扣除物价因素影响,实际增速为9%。工资性收入占纯收入比重首次超过50%;去年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4422元,增长16.3%,对增收的贡献率为65.1%,是增收的主要动力。

  “近年来,我省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居民持续增收。”该负责人表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之比由2009年的2.763∶1,缩小至2013年的2.491∶1。(记者 李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