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纳入政府采购目录

29.12.2013  18:22

  为了积极利用政府采购,创新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浙江省政府明确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纳入到2014年全省政府集中采购统一目录中。

  记者28日从浙江省政府办公厅了解到,2014年政府采购目录和标准充分考虑了2013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分类执行情况,并以此为基础进行了适当调整。

  其中,浙江省2014年度集中采购统一目录涵盖28项,包括电视机、电冰箱(普通冰箱)、摄影摄像设备(包括摄像机、光学或数码相机等)、空气调节设备、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投影仪、扫描仪、不间断电源(UPS)、办公家具、办公用纸、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义务教育辅助学习资源、网络设备、医疗设备及器械(应国际招标的除外)、档案和保密设备、电梯和起重机、锅炉、中央空调、环境监测设备、汽车、机动车辆维护保障(保险、加油、维修)、会议(一般会议)、培训(国内培训)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浙江省政府指出,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确保政府采购公开、透明。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