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酝酿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制度 实施前将进行听证

24.03.2014  11:49

  3月23日,记者从我省发改委了解到,为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引导居民节约用气,国家发改委近期将部署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目前,我省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正在酝酿中,今年将着手调研工作,并逐步建立阶梯气价制度。

  据悉,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将居民用气划分为三档,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

  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第一、二、三档气价原则上按1:1.2:1.5左右的比价安排。第一档气量,由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这就意味着80%的居民家庭不会增加生活支出。其余15%的家庭在第一档用气范围内的气量部分,支出不会增加,超出第一档的气量部分,支出才会有所增加。但由于一、二档气价差距不大,对这些家庭的影响有限。剩余5%的家庭由于用气量大,支出会相对多一些。

  国家发改委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已通气城市均应建立起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今后凡制定或调整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的城市,要同步建立起阶梯价格制度;已实行阶梯气价的城市,要根据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

  省发改委年初确定的今年工作报告中已提到,在今年的深化价格体制改革中,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建立和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和气价制度。早在去年10月,随着省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顺利实现与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对接,并向鹰潭、上饶两市中心城区供气,我省11个设区市中心城区全部用上了质优价廉的长输管道天然气。目前,相关城市也都是抓紧天然气置换工作,应该说,我省已初步具备了实施阶梯气价制度的现实基础。

  不过,记者也从我省发改委了解到,我省贯彻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即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和分析有关居民用户用气量等相关资料,测算并合理划分各档的气量。还要按规定举行价格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而完成这些工作,需要一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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