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渝水:全面开通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受理业务

24.06.2016  00:48

 

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进一步方便群众,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通过前期系统升级调试、人员培训、大力宣传等一些列措施,按照“居住地受理,户籍地签发,省公安厅制证,居住地发证”的总原则,于2016年6月16日全面正式开通了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业务。 6月20日,北湖路派出所户籍民警在窗口受理了一起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业务。该群众户籍所在地为江西省吉安市,而他长期在新余务工,因证件有效期满需换领居民身份证,户籍民警查验他本人的身份证后,对他的人像照片和其它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当场予以受理。 6月22日,人口综合管理大队民警在江西省身份证信息管理系统中发现一条樟树市公安局义成派出所受理的黎某(户籍所在地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水北镇某村)证件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制证信息,民警立即对该信息中的人像照片和指纹信息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当场予以签发。 目前,分局13个派出所户籍窗口均能受理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