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参加第14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通知

03.04.2017  01:54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中国―东盟博览会是中国和东盟10国政府经贸主管部门及东盟秘书处共同主办、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承办的国际经贸盛会,迄今已成功举办13届。第14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将于9月中旬在广西南宁举办。本届博览会将以“创新驱动”为主旨,以推动高端装备出口、提高出口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扩大服务出口为导向,打造“一带一路”协同创新共同体,优化国际产能合作。为充分利用这一平台,促进我省与东盟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经贸等多领域的交流合作,根据商务部和东盟博览会组委会有关部署,现将我省参会参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时间:


  2017年9月12―15日,9月15日为公众开放日。


  二、展会地点:


  主会场:南宁国际会展中心(南宁市民族大道东段11号);


  农业展分会场:广西展览馆(南宁市民主路12号);


  三、展会内容


  1.商品贸易专题


  东盟商品:特色食品及饮料、生活消费品、大宗原材料、咨询服务业产品。


  机械设备:工程机械及运输车辆、食品加工与包装机械、电力设备及新能源。


  电子电器:通信设备及智能软件、智能家电及消费电子。


  建筑材料:门窗幕墙、室内装饰材料、室内设计。


  2. 投资合作专题


  国际经济与产能合作:展示国际工程承包、劳务合作、资源开发、信息科技、能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园区招商、铁路、有色、电力等重点产能领域。


  农业合作:展示中国-东盟农业合作成就、现代农业示范园、农业高新技术和投资项目、物流和冷链。


  3. 先进技术专题


  先进制造、智慧城市、互联网+、创新创业、环保节能技术设备和产品、消防设备及技术,东盟科技创新等。


  4. 服务贸易专题


  金融服务:企业金融、金融信息咨询等。


  旅游服务:城市形象、旅游项目合作、旅游咨询等。


  人才服务:海外创业成果、人才技术交流等。


  5. “魅力之城”专题


  中国和东盟11个国家将根据本届东博会主题,选择本国具有代表性的实力城市作为“魅力之城”进行综合展示,并在会期举办城市主题活动,城市推介活动及城市交流活动。第14届东博会已确定的“魅力之城”为中国宁波、文莱斯里巴加湾市、新加坡。


  四、我省企业参会参展办法


  为鼓励我省企业参展,今年我省对参展企业继续实行展位费100%的补贴(具体内容见附件2)。申请参展单位请认真填写《第14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报名表》(见附件3),有意到会采购企业请填写《第14届中国-东盟博览会采购商报名表》(见附件4),报名表需加盖公章。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收集、整理和审核参会参展企业,并在5月30日前上报省商务厅投资促进局汇总,再由省商务厅统一提交博览会秘书处予以确认并安排展位。                


  各参展企业在展位确认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参展保证金(每个展位人民币3000元)汇至指定帐户(户名:江西省投资促进中心,开户行:建行南昌市国贸分理处,帐号:36001050590052501614)。


  五、主要任务及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精心筹备,将组织工作落到实处。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参加博览会筹备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一名负责人牵头组织本市企业报名参会参展工作。


  二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展工作。各设区市要对照本届博览会主要展品类别,积极组织一批与博览会展示类别相一致的本地生产企业参展,为我省企业创建与东盟各国的交流平台,帮助企业拓展国外市场。同时要重点组织本地区有实力、信誉好的进口企业、流通企业到会采购商品,积极合理地扩大从东盟国家进口,更好地体现互利共赢。


  三要积极推动我省有关单位和企业“走出去”,到东盟国家开展项目合作。各设区市应结合本地的优势、资源需求、产业结构调整的实际,确定发展目标责任制,以资源开发、基础设施、通讯和制造业等领域为重点,着力推出一批我省面向东盟国家的投资和“走出去”项目,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参会。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投资促进局 饶志将


  联系电话:0791-86246318,18907087598


  传   真:0791-86246806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1. 参展商、采购商任务分配表


  2. 展位规格及费用


  3. 第14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报名表


  4. 第14届中国-东盟博览会采购商报名表(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


  江西省商务厅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