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明责履责追责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14.01.2016  21:52

  “你作为镇党委书记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做了哪些工作?镇党委是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有哪些困难和问题?”这是去年12月3日,宜春市委书记邓保生与袁州区湖田、新田、新坊、南庙四个乡(镇)党委书记进行座谈交流,调研乡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时提出的问题。没有官话套话,邓保生直奔主题、言简意赅。

  在听取了四位党委书记的回答后,邓保生对乡(镇)党委书记能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沉下心来加快发展给予肯定,并希望他们进一步明责、尽责、追责,以强烈的政治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这是该市市委书记督促乡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的一个缩影。

  去年以来,宜春市委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和要求,抓住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切实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当好“操盘手”,种好“责任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连续三年在全省考核中名列前三,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清单明责  层层传导压实责任

  宜春市委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强化政治担当,认真种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

  抓主体责任落实关键是抓一把手。“一把手抓一把手”,层层传导压力,才能真正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一线、传导到“神经末梢”。

  市委领导班子主动担责,义不容辞地当好“主角”,以上率下。市委书记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去年,市委常委会先后24次研究、市委书记36次批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定要把‘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基于这样一种认识,市委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列出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厘清了责任边界,让履责者知责、明责。

  同时,在去年年初以“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的方式,将责任细化分解为5个方面83项任务,逐项落实到17个牵头部门和63个责任单位,并层层签字背书,将责任延伸到基层。年终,由市委书记带队,对各县(市、区)及市直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真正做到了盯紧“班长”舞“龙头”,强化了一把手的责任意识。

  市公路局党委书记张平告诉记者,认真研读“两个责任的意见”后,对自己要负的责任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以前总是纪委书记来请示要做这个做那个,今后抓党风廉政建设可是“我要做的事”,而不是“要我做的事”了。

  实行主要负责同志述职述廉制度,是该市明责传导、压实责任的检验手段。

  去年年初,6个市直单位、13位县(市、区)的一把手分别在市纪委全会和党建工作会上,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了述职测评,测评结果当场通报,真正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精神。

  “在党建会上进行述廉,向我们发出了警示信号,增强了县(市、区)一级以更高标准、更高要求抓好主体责任意识,以后我们要像抓经济工作一样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一位参加述职的县委书记说。

   常态履责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宜春市把严肃纪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落实好主体责任明确重点、常抓不懈。

  抓早抓小,开展谈话约谈,挺纪在前,是该市常态履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抓手。

  “你们局领导班子不团结、不和谐的问题比较严重,作为一把手,你要负主要责任……”去年8月,邓保生对一些单位2014年度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结果的问责约谈一针见血,毫不留情。

  在约谈中,市委对13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为“一般”或“较差”的单位一把手进行了诫勉谈话。谈话人直指问题,提要求督落实。被谈者如坐针毡,如芒刺在背。

  该市建立并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制度,组织开展了落实“两个责任”约谈活动。去年以来,共约谈10个县(市、区)和“三区”一把手74人次。

  在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专项治理中,对涉及问题的20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过堂式”约谈。全市共收到领导干部主动上交“违插”不当利益199笔、146.53万元。

  整治“蝇贪”,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破解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是我市常态履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又一抓手。

  去年9月15日,万载县高村镇西坑村原党支部书记林发景、原村主任刘雪明等3人套取集中移民点基础建设配套费等4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被曝光;

  去年9月22日,奉新县干洲镇枧下村原党支部书记魏远平套取粮食补贴资金等4起典型案例被曝光;

  去年9月24日,上高县泗溪镇曾家村党支部书记袁草生挪用曾家村征地补偿款15万元等5起典型案件被曝光;

  ……

  10天内,市纪委密集通报曝光了18起农村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在全市干部和群众中引起强烈震撼。

  这种震撼,源于全市统一开展的集中查处农村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专项行动。对2012年以来基层党员干部贪污挪用、截留挤占、骗取套取农村集体资金和国家补贴资金等行为进行纠正和查处。共排查全市近四分之一的行政村499个,排查出问题线索657条,立案281件,党纪政纪处分179人;查出涉案违规资金3919万元,纠正3188.73万元。

  群众的获得感瞬间骤增,纷纷感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成果“货真价实”。

    倒逼追责  促进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话说千遍,不如追责一次。

  宜春市把责任追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利器,实行“一案双查”倒逼“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去年,市纪委查处了国有企业市二手车交易市场总经理赵某等企业管理人员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涉案资金近3000万元,并行贿原市服务业办主要领导涂某40余万元。赵某、涂某均已“双开”,并被判处刑罚。

  办案时,市纪委发现,出现二手车交易市场的严重腐败案件,与主管部门的管理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有落实到位有直接关系。为此,对其主管部门市服务业办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交警部门等3名分管领导进行了立案调查,给予纪律处分,并追究了派驻服务业办纪检组长的监督责任。

  “我们通过‘一案双查’,强化问责,破解了‘两个责任’特别是主体责任层层递减难题。”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一年共对32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对2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借鉴中央和省委巡视做法,发挥巡查“利剑”作用,宜春又探出了一条强化问责的新路。

  “召开座谈会3次,个别谈话60多人,查阅账册100多本,发现一批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前不久,6名巡查组组长分别向市委五人小组汇报了各自的“战果”。

  “巡查发现的问题,必须严格问责,处理极少数,教育大多数……”邓保生在听取汇报后,态度坚决、掷地有声。

  该市把巡查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支撑和重要手段,出台了《宜春市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查工作实施办法》,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巡查工作领导小组。

  去年1-11月,包括10个县(市、区)在内的全市52个巡查组已巡查194个单位,发现问题线索1363条,立案127件。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完善了一批制度,促进了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的新常态。(宜春市纪委  陈娟  彭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