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滕州公租房廉租房并轨运行

16.06.2014  13:52
      山东省滕州市政府近日印发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的实施意见,决定自今年起实施“两房”并轨,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按照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根据承租对象的经济和住房状况分类确定,实行差别化租金。有关负责人表示,“两房”并轨在一定程度上可解决资源浪费问题。近年来,部分地方出现了保障房与保障对象不相匹配的情况,比如廉租房或公租房房源在满足保障对象需求后仍有剩余,受限于两项制度准入门槛、保障标准不同,不能调剂使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源的闲置浪费。“两房”并轨有利于这两类人群的住房保障实现无缝对接,有效解决住房保障退出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