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百项目标任务推进新型城镇化
确定100项目标任务推进新型城镇化,由29个单位牵头,涉及47个省直部门和3个中央驻鲁单位。这是近日山东省颁布的新型城镇化规划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中明确的。
据介绍,百项目标任务中,体现了新型城镇化工作重点的有4个方面,其中确定了38项分工、79项预期成果。
在人口市民化方面,提出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推进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等任务。
在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方面,提出编制城市群和城镇密集区规划、构建合理有序的城镇规模等级结构、建设综合交通体系等任务。
在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方面,提出开展“多规合一”试点、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安全保障能力等任务。
在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方面,提出建设城乡统一要素市场、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创新面向“三农”的金融服务等任务。
同时,百项目标任务彰显了山东省城镇化县域本地城镇化、生态文明建设、城市文化建设“三大特色”,确定了18项分工、46项预期成果。
在促进县域本地城镇化方面,提出了提升县城产业和人口集聚能力、深入开展“百镇建设示范行动”、合理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等任务。
在推进城镇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提出了构建省域生态安全格局、提高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示范城镇建设、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等任务。
在加强城市文化建设方面,提出强化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街区保护、建设文物保护园区、实施乡村记忆工程、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塑造城市特色风貌、形成五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等任务。
此外,百项目标任务还要求实施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创新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健全城镇住房制度等“五大改革”,确定了16项分工、22项预期成果。
其中,在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方面,提出严格控制城镇新增建设用地、优化用地结构、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农村建设用地入市等任务。
在创新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方面,提出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数量挂钩机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构建多元化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等任务。
在健全城镇住房制度方面,提出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等任务。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5.06.26 记者 耿庆海 刘海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