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蒜农欲起诉韩方 律师质疑韩方产品检验流程

18.02.2015  14:03

  本报2月1日曾报道,山东蒜农向韩国农水产食品流通公社供货2200吨大蒜,大蒜在发货前,整体备货流程均有韩国农水产食品流通公社专职人员在场监督检查并验货合格后方才发货。但货物到达韩国港口后被韩国农管所认定为质量不合格要求货物全部返送回中国。这给集资促成此次贸易的山东蒜农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几位蒜农一夜之间负债上百万。蒜农无法接受韩国方面的退货理由,已经聘请了律师和对方协商。如果对方拒绝回应,山东蒜农将起诉韩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