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规划决策“终身负责”

14.09.2015  09:39

  

  今后,山东省将实行城乡规划决策“终身负责制”。山东省近日出台《关于改进和完善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0年将全面完成新一轮的市、县(市)城市总体规划和镇总体规划修编,市、县(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将达到100%,实现城乡发展规划的集中统一管理。其中,特别强调,将首次实行城乡规划决策“终身负责制”。

  据山东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耿庆海介绍,城乡规划是推动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目前,山东城乡规划体系不断完善,已完成山东半岛城市群总体规划、济南都市圈规划、黄河三角洲城镇发展规划、鲁南地区城镇发展规划等区域性、战略性规划编制,为“一群、一带、双核六区”城镇化格局打下了良好基础。

  现在,山东已基本完成城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省政府完成了对91个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批,全省1184个乡镇总体规划和5万个村庄规划已编制完成,45个设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95%、58个县城达到85%,位居全国前列。

  耿庆海说:“根据《意见》,到2020年,山东将全面完成新一轮市、县(市)城市总体规划和镇总体规划修编,市、县(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完成乡、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城乡规划实施符合率达到90%以上,市、县(市)总体规划遥感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实现城乡规划集中统一管理,全面建立科学编制、依法实施、严格监管的现代化城乡规划体系。”

  为了确保城市总体规划到位,《意见》从规划编制、实施、监管、机制体制4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17项措施。提高规划前瞻性,要求尽快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将优先编制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综合交通、商业网点、养老服务、综治维稳、社区管理、公共文化、人民防空、防震减灾、环境保护、绿色发展、水系统、旅游等专项规划,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

  在实施过程中,将科学确定各类项目选址,并按标准设置防护隔离带,保护好城乡资源环境。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方面,需求城市、县城和乡镇人均新增建设用地标准分别不超过100平方米、110平方米、120平方米,规范城市道路和广场建设,杜绝建设不切实际的宽马路、大广场等项目。

  此外,在保障城乡安全方面,将编制地下管线特别是油气管道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科学指导危险企业搬迁工作,落实抗震设防标准,提升建筑抗震能力。在提升城市功能方面,将建设完善的人行道系统和非机动车路线,加大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等设施密度,足额配置停车设施,科学规划配置社区商业网点,提高居住区绿地率。

  耿庆海说,规划实施有一个总要求,那就是严格依据规划实施城市开发建设,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按照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土地储备、整理和招标拍卖挂牌,成片开发、集中建设。城乡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确需修改的,必须依据法定程序进行。

  在规划督察方面,山东首次提出建立重点案件核查和挂牌督办制度,对问题突出的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在责任追究方面,将首次实行城乡规划决策“终身负责制”。

  耿庆海强调,山东各市、县(市)原则上每两年组织一次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定期给城市“体检”。严禁突破规划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区),及时调整工业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提高工业用地开发强度。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5.09.08 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