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新规鼓励社会办医 民营医院谏言自律发展

21.12.2013  14:46

  中新网太原12月20日电 题:山西出新规鼓励社会办医 民营医院谏言自律发展

  作者 范丽芳

  “民营医院重塑社会信任,首先要自律,按规定收费、提高医技、改善服务、不夸大宣传。”20日,山西省民营医院发展协会会长高文翔介绍。山西省民营医院院长座谈会在此间召开。

  民营医院逐利致民众信任打折

  上世纪90年代末,民营医院做为对公立医院的重要补充而逐渐兴起,且被一度视为朝阳产业。经过数十年发展,山西省民营医院队伍不断壮大。

  据山西省民营协会统计,截止2013年底,山西共有民营医院535所,“几年前山西省民营医院仅仅占整个医疗机构的4%,现在已上升到30%。

  高文翔称,在该协会管理的87所中,山西本土办医与外阜办医各占半壁江山,“本地医院大多是专家、教授举办,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发展较快。

  近年,部分民营医院乱收费、夸大广告宣传乱象,导致民众对其信任打折,这也让山西整个行业深受其害。2013年初,太原市卫生局一项有33万人参与的民调显示,当地民众对民营医院的满意度仅为58.35,发布虚假广告、收费不透明等成为投诉热点。

  “我认为民营医院发展之初,属于资本积累阶段,不乏有的医院不择手段,我们现在要做的是加强行业自律,结束乱象步入正轨,改善民营医院形象,得到社会认可。”山西华晋骨科医院院长李树堂认为,首先医院要有正确的办院方向,不以赢利为目的,多考虑如何满足患者需求。

  山西益康脉管炎医院赵玉根则提出规范细则,民营医院首先要规范医疗广告,不夸大疗效不承诺治疗效果;收费严格按照卫生及物价部门的标准;还应规范诊疗科目,不能超范围执业。

  山西民营医院发展以专科专病为特色,并因此享誉全国,“我们应该延续这条路,发展自己的特色,做到与公立医院差异化竞争及优势互补。”高文翔谏言。

  业内关注行业等级评定标准

  在高文翔看来,现存的535所民营医院中,能起到龙头骨干作用的少之又少,多数缺乏现代管理经验,在人才培养、医疗技术等方面缺乏竞争。医院“等级评定”标签,曾被业内认为是民营医院摆脱负面形象、赢得声誉的最佳途径。

  事实上,为让民营医院的运营有矩可循,协会成立之初便尝试制定针对民营医院的管理标准,一年后,一套包括医疗服务、价格信誉及就业环境的“三A”评价方案及旨在让患者明白看病的“诊疗清单”制度,分别于2007年、2010年出台。“评价方案在6年间修改了三次,每次都较此前更完善。”高文翔告诉记者。

  如今,高文翔希望此标准得到政府部门认可,并扩大适用范围,“不仅仅是协会会员,全省的民营医院都该以此为标准。

  政府出台多项新规鼓励社会办医

  2013年5月,山西省卫生厅公布的《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表明,该省重点支持社会资本在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区域办医;鼓励举办投资规模大、专业特色强、技术领先的医疗机构;鼓励有资质人员依法开办个体诊所;并把符合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经梳理,该《意见》中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资举办医疗机构的优惠政策共22条。

  11月12日,山西省卫生厅厅长卫小春就社会举办医疗机构进行专题调研,他明确指出,山西民营医院政策环境不优、数量少、规模小、服务能力有限、学科人才不够等问题,“山西今后要放宽准入限制、加强监管,提供操作性强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

  12月4日,在山西省民营医疗机构法人和院长依法管理培训会上,卫小春再提,要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资举办医疗机构。

  “民营医院做为公立医院的补充,存在的意义已不言而喻,今天举办这样的座谈会,就是希望了解民营医院目前面临的现实困难和利益诉求,创造一个好的舆论环境,。”山西省卫生厅工作人员称,这样的座谈会将以不同主题长期进行,也便随时反馈社会对民营医院的发展建议。

  据当地官方媒体报道,为使22条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目前山西的卫生部门正在清理和修改涉及非公立医疗机构准入、执业、监管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制定和完善鼓励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文件。(完)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