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忻州警方:“副局长当小舅子保护伞”内容不实
中新网太原12月16日电 (记者 张雷杰)近期,一则题为“山西忻州司存钱合法财产被霸占告状换来‘敲诈勒索’罪”的帖子被在互联网上大量转载,贴文还言之凿凿地附着发帖人的电话和身份证号。帖子一出,立即在网上网下掀起轩然大波。
12月16日,被点名道姓的“主角”———山西省忻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张保平对记者表示,自己身为执法者也被网络造谣诬陷,目前正准备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0月25日22时01分,在互联网上出现了这样一则帖子:叙述者自称叫司存钱,是山西忻州市时代商场美食康乐有限公司经理,2004年7月因电梯使用问题,被同大厦经营洗浴中心的负责人班某、席某纠集闲散人员殴打,多次向忻府区公安局报警,但局领导互推,致使班、席二人得寸进尺,于当年7月25日趁其在家养伤治病之机,擅自把电梯上的铁锁剪断,强行无偿使用。
帖文中特别提到,司存钱四处控告的席某,其姐夫张保平时任忻府区公安局局长。“司法、行政执法部门迫于权势等压力相互扯皮,导致其合法财产被抢占,状告无门。”此外,帖文还称,司存钱到处上访控告的结果是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记者调查得知,帖文提到的殴打事件确有其事。在忻州市新建路派出所提供的案卷显示,2004年8月5日殴打司存钱的是一名叫陈某生的和一名叫朱某建的人,为此两人还受到每人200元的治安处罚,与此同时民警要求两名打人者承担司存钱的两千多元医疗费,但被司存钱以“电梯的事不处理,打架的事也不用你们处理”拒绝。
对于司存钱被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事,2001年秋,十里后村委要修五台山大酒店与市委宿舍之间的道路。司存钱拒不搬迁其存放于路基上的一堆红砖,向工头敲诈钱财,迫使工程数次停工,被逼无奈,工头司某向司存钱支付了1.5万元后才正常开工。后经忻府区法院最后认定司存钱敲诈1.5万元的事实,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忻府区公安局副局长焦根祥向记者声明,在侦办此案时,自己没有接到时任局长张保平的任何倾向性指示,一切都是依法办事。
在忻州市公安局,该局纪检监察室主任张国平说:“司存钱网上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张国平称,帖子事件发生后,忻州市公安局立即组织纪检、督察部门成立调查组进行了调查。经过调查,已经得出初步的调查结果:席某平没有殴打司存钱,无证据证实司存钱被陈某生和朱某建殴打后张保平互推不管、当保护伞的问题。
对此,山西九原律师事务所律师梁昌伟表示,司存钱被陈某生和朱某建殴打,却举报与两人同一公司的席某平,只是因为席某平的姐夫是公安局长。就此认为,张保平是他们的“保护伞”,此逻辑明显牵强附会。
梁昌伟律师称,如果“司存钱”继续在网上发表不实言论,不仅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还会涉嫌诽谤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完)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