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排查“25岁”以上房屋 建立老楼危楼档案

12.08.2015  11:42

  昨天,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吸取国内近期发生的房屋垮塌事故教训,省住建厅制定《江西省老楼危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加强全省老楼危楼安全管理,全覆盖消除整治老楼危楼的各类安全隐患。

  江西提出,各级政府积极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程,对需拆除、改建、翻建的危险房屋,优先纳入当地棚户区改造范围。

  据了解,江西各地已陆续组织排查范围内城市老楼危楼的产权人、使用人或管理人,开展自查自报。江西要求,各地在2015年年底前,对重点区域,及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或管理人反映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组织重点排查,建立完整的老楼危楼档案。

  ◎ 老楼危楼排查整治重点

  【1990年(含)前建成的房屋】

  已经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或群众投诉反映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

  紧靠无挡土墙支护山边或易发生地质灾害地段、邻近江河流域的房屋;

  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内房屋建筑及文体场所、礼堂等;

  各级房地产主管部门直管公房;

  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 老楼危楼排查整治主要内容

  城市老楼危楼安全状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房屋质量安全隐患,有隐患的是否已采取可靠措施排除;整体危险的是否已组织人员撤离、妥善防护,房屋是否已经拆除;有危险点或存在局部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危险;装饰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排查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内房屋建筑及文体场所、礼堂等居住使用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场所房屋安全情况;城市老楼危楼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及城市老楼危楼管理维护状况,重点检查管理档案是否完整、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是否完善和落实、日常管理是否及时到位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