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女服务员陪客户喝酒死亡 法院判女孩担主责

22.10.2014  12:53

  庭审现场

  今年18岁的小颜(化名)在浙江建德市一家饭店当服务员,然而工作仅仅半个多月,她就遭遇了意外,香消玉殒。

  今年4月,小颜在饭店陪老板的客户吃饭时喝了点酒,饭店老板将其送回住处后,小颜突然脸色苍白、心脏病发,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小颜的父母认为,饭店的老板当晚要求女儿向客人敬酒,才导致她醉酒病发死亡,遂将老板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66万余元。而饭店老板则一口咬定当晚并没有要求小颜敬酒,事后还将小颜送回了家,已经尽到了责任。浙江建德法院今天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并当庭作出判决:饭店老板在此事件中承担30%责任,赔偿小颜父母24万余元。

   18岁女服务员陪老板客人 喝酒后突然死亡

  18岁的小颜是浙江建德人,今年4月1日,小颜来到建德市梅城镇一家饭店做服务员,但并没有和饭店签订劳动合同。

  4月18日晚,饭店老板曾某的一个客户从国外回来,来到曾某的饭店“庆祝”一下,期间,大家吃饭喝酒,觥筹交错。小颜也“参与”到了那场酒席中,敬了客户好几杯酒。

  结果小颜不胜酒力,马上呈现出了醉态,并到洗手间呕吐。老板曾某马上开车将其送到了住处附近,随后小颜自行回到了家里。

  不过,这才是噩梦的开始。4月19日凌晨,小颜的男友发现小颜躺在床上脸色苍白,赶紧叫了救护车。小颜被送往医院急救,但遗憾的是,尽管院方竭尽全力抢救,还是没能挽回她的生命。

  得知爱女离世的消息后,小颜的父母悲痛欲绝,当得知小颜的死发生在陪饭店的客人喝酒后,他们认为饭店老板应该承担相关责任,于是将其告上了法庭。

   是自愿敬酒,还是“被敬酒”?双方激烈争论

  法庭上,双方关于小颜是否是“被敬酒”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小颜的父母认为,当晚完全是老板曾某要求小颜去敬酒。据小颜的男朋友小徐陈述,当晚小颜回到出租房后,反复呕吐了好几次,小徐问她为啥喝了这么多酒,小颜回答称是“替老板娘档酒”。

  原告方还举出了酒店其他几名服务员的证词,在这些笔录中,都提到了老板娘在向客户介绍小颜时,都是为了小颜向他们敬酒。

  当晚,警方对酒桌上的在场人员均做了笔录,他们都提到,小颜在喝了2、3杯酒后就会出去一下,是去了卫生间,并且脸朝着洗脸盆,他们都推断小颜是去呕吐的。

  而饭店老板曾某则认为,当晚小颜喝酒,是她自己“主动”的。

  曾某说,小颜第一次喝酒是在饭店的208包厢,当时小颜是去上菜的,上完菜后,小颜突然主动向客人们敬酒,曾某认为,这次敬酒并没有受到任何人指示,是她自己主动的行为,随后,小颜下楼吃饭。

  曾某称,小颜吃完饭后,饭店的另一名服务员曾叫她去收碗,但小颜却说“我去喝酒了”。随后又走到包厢,进行了第二次敬酒,曾某认为,小颜的两次敬酒都是自己主动的,和他们并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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