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丁乔:16岁少女陪酒致死仍需更多真相

05.05.2015  13:25

  日前,“贵州纳雍16岁肖姓少女被5名执法人员灌酒致死”一事备受关注。今日,纳雍县人民政府发文称,经过尸检鉴定,肖某系饮酒过量,导致乙醇中毒死亡,死前未受其他侵害。目前,涉事者与死者家属已达成民事调解协议。纳雍县对涉事的城乡规划局李某、刘某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方某、陈某、方某某停职待岗处理。(人民网北京5月4日)

  从该事件处理上来看,纳雍县相关部门都拿出了积极的态度,不管是应对媒体质疑,还是响应社会呼声,从4月19日到今天“结案”,也算是给家属和社会一个“交代”。不过从纳雍县发布的公告显示,关于一个16岁少女陪酒致死的诸多疑点仍然没有交代清楚,笔者认为,事件的来龙去脉事关规划局5名干部的处理轻重程度,因此,不能敷衍了事、草草“结案”。

  我想,我们很多人都想问,这5名规划局职工与这名16岁的待业少女之间有什么关系?如果单纯是朋友关系,能同时与规划局5名干部相识,不是该少女的交友圈“太广”,就是干部的交友圈“太烂”。让人不解的是,5名堂堂国家干部是如何与一个16岁待业少女相识的?莫不是这其中还有更多“斩不断理还乱”的关系或可存在?

  如要将一个少女的酒量匹敌五个大男人的酒量,那一定是“鸡蛋碰石头”,纳雍政府的调查结果没有显示出,在饮酒的过程中,涉事的5名干部是否向少女灌酒,如果确实存在灌酒的行为,少女致死应该不是行政记过和待岗处理这样的处分。少女饮酒过量,理应送回家里,但是涉事人将其背到洗浴场所,居心何在?虽然调查结果称,“未受过其它侵害”,但这并不表示没有叵测之心,更无法说明不存在肌肤之辱。

  面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纳雍政府应该还原事件更多真相,既是给死者清白,也是给社会一个交代,如此“糊涂账”实难消除群众心头疑惑。

  对于该事件的处理,笔者认为,不应当仅停留在“涉事者与死者家属已达成民事调解协议”,这只能说明其二者之间理清了赔偿关系,但是对于广大干部而言,对于整顿机关作风而言,该事件是一个警钟,处理该事件应该起到威慑的作用。

  作为国家干部,无论在何时何地,即便走出机关、走出八小时,仍需树立一个国家干部的威严,维护国家公职人员的良好形象,不是走出机关就等于脱下一身“”,上了酒桌就当起了“绿林大汉”,酒量无底线、劝酒无节操,这样既给对方造成伤害,同时也抹黑国家干部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