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山:岂能让\"某\"字诀成为违纪干部护身符

15.11.2013  14:46

  近日,黑龙江省向外通报严肃查处了547起顶风违纪案例,然而包括一副省级干部违纪在内的案例都只见事不见人,违纪干部被以\"某\"字代替,引发网民质疑。盘点近期的一些违纪通报,\"某\"字现象频出,是程序要求如此,还是有意遮羞?(11月15日新华网)

  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系列顶风违纪违规案件,一些重大或典型案件均在媒体予以通报。对违规行为及违纪人员的通报,不仅惩治了\"四风\"行为,彰显了反腐决心,而且也深得民心。可是,有些地方在对违纪人员通报时,却是犹抱琵琶半遮面,让群众有种说不出的滋味,违纪通报\"某\"字诀到底是何因?

  十八大以来,中央就发出了打苍蝇、打老虎的号召,各地迅速进入反腐,反\"四风\"的高潮。一些侵蚀党肌体的脓疮被相继曝光,而对违纪人员的查出和通报就是揭开疮疤的过程,既然是揭开疮疤,就得大胆地揭,敢于刮骨疗伤,要有不怕痛的勇气。如果在通报中,连违纪人员的名字都采取\"某\"字诀来遮掩避讳,又怎能化浓解毒,又怎能对症用药,又怎能尽快康复?

  如此犹抱琵琶半遮面的通报,难道是为爱护干部、关心干部,给其留下面子,其实恰恰相反,最终无异于掩耳盗铃,只能是害了干部,给违纪人员存留了侥幸的空间,助长了不良的官场风气。群众也会认为这是对违纪人员的袒护,是利用公权对违纪人员的保护,这就是官官相护。如此现象让人难以理解,也更需深思。本是一件痛快人心的事情,却因此而弄得不伦不类。如果一贯地捂盖子,通报羞羞答答,必将影响公权的公信力。

  是否公开违纪人员姓名,不仅是衡量公众知情权的\"试金石\",而且也是影响公信力的\"助推器\"。作为官方主动、大胆、实事求是地公布违纪人员的违纪行为及信息,从一定程度上说可以表明反腐决心和信心,也是对公众的尊重,同时还能反映出对社会的诚意。有助于维护党群、干群关系,树立政府的良好形象。

  有的地方在通报时善用\"某\"字遮掩,而有的地方却敢于向\"某\"字亮剑,这说明什么?笔者认为,\"某\"字在通报中是否出现,已经与文字技巧没有任何关系,更多的是反映出各个地方理念的差异。总之,\"某\"字诀不能成为违纪党员干部的护身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