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县局:文明之花“一路盛放”

16.05.2016  05:51

近年来,峡江县国土局持续加力精神文明建设,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并获佳绩——被授予“江西省第十四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至此该局已连续被评为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届省级文明单位,在文明创建之路上辛勤浇灌文明之花“一路盛放”……

完善工作机制,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常态长效。 制定出台局创建省级第十四届文明单位工作规划、领导小组和实施方案,明确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政风行风和内部管理5个方面的目标任务,制定包括加强学习教育、廉政建设、综治信访、计划生育和机关管理,改善工作生活环境,丰富文体活动以及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等13项具体措施,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创建措施;同时建立健全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文明股室评选、党员示范窗口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责任落实、机关效能管理等规章制度23项,有效构筑健全的制度体系,促成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常态长效化。

丰富创建方式,赋予精神文明建设新的内容。 紧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主线,结合新常态新要求,不断拓展和持续深入创建精神文明。坚持周五集体学习和每季度1期道德讲堂,通过局领导授课和邀请专家辅导等方式,普及文明礼仪知识,并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和唤醒党章意识等主题教育活动,提升品德修养。专设职工书屋和党员活动室,组织开展“微马”健康跑、登山、演讲、摄影、篮球等文体活动,丰富干部职工生活,培养集体观念。成立党员志愿服务队伍,局领导带头深入扶贫攻坚、社区共建、“双联双帮”、省级文明村等帮扶点,结对帮扶贫困群众,开展“连心”志愿服务,并落实各类帮扶资金20余万元,增强公仆意识。积极组织慈善一日捐、资助贫困学子“微心愿”和无偿献血等公益活动,评比“最美家庭”,通过“互联网+身边好人”方式在省文明网推荐评议“身边好人”11人,长期资助“最美女孩 —— 峡江职业中专曾菲菲同学并成功入选中国好人榜,通过树立先进典型,培育无私奉献精神,促进全系统干部职工讲文明、树新风。

融入业务工作,助推精神文明之花结出硕果。 坚持文明创建与国土工作同研究、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业务工作亮点频现。一是保护资源迈上新台阶。进一步健全县乡村组四级耕地保护机制,加大耕保力度,连续16年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坚持防查并举和多部门联动执法,集中拆除水边湖州违法占耕地农民建房24宗,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盗采高岭土案1起,对3个违法砖瓦窑厂进行断电关停,成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国土资源监管新常态的“分水岭”。二是服务发展取得新成效。坚持“重大项目保障用地、优质项目优先供地、所有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积极报批新增建设用地745.7亩,供地625.07亩,全面保障城区园区重点项目、保障性住房、两所学校和湿地公园等用地需求;高效运作土地市场,土地出让收益达2.8亿元,同期增长160%;全力实施土地开发整理,近三年累计新增耕地2369.7亩,确保了全县城镇发展用地占补平衡。近年来,该局先后被评为省国土系统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省二级档案管理先进单位、县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先进省市属单位、县行政服务先进集体、县物流产业服务先进单位、县建议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县烟叶生产帮扶先进单位、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并有7人获县中心工作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