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土地市场“柳暗花明”

18.03.2016  14:39

近年来,峡江县国土局“多举措”培育土地市场,着力扭转低迷现状,土地出让面积和成交价均大幅度提升,2016年该局将主打县文化广场、玉笥山郊野公园等周边用地出让,预计土地收益约3亿元,继续保持较好走势,全县土地市场“柳暗花明”。

配置土地资源“寻良方”。 强化项目拉动效应,主要围绕新县城湿地公园、第二实验小学以及峡江水利枢纽经济发展带“三大板块”进行出让地块布局,凸显环境区位资源优势,带动周边土地升值,并跟进出让。盘活挖潜闲置低效用地,联合县城乡建设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成立专项工作小组,集中开展城区园区闲置低效利用土地清理行动,对排查出来的土地,通过无偿收回、置换土地和“腾笼换鸟”等方式进行分类处置、盘活再利用,近几年来成功盘活宏泰金属、新轮手帕等多宗低效用地200多亩,有效激活了土地市场。

优化供应结构“促稳定”。 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认真落实项目用地开竣工制度,对工业企业和商品房开发建设用地进行全程监管,促进快速供地、高效用地。严格把关规划设计,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框架下,会同城建规划部门编制拟出让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科学合理确定用地规划指标和红线图,制定国有土地出让方案并报经县政府批准实施。加强年度供地计划管控,综合考量宗地区位条件和季节性因素,于年初制定全县土地出让年度计划,严控供地总量,把好供地节奏,维护市场平稳。

规范交易管理“保健康”。 严格执行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制度,在成功出让土地后及时录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做到供一宗、录一宗,强化动态监测监管,至今未发生1宗规避网上交易的土地出让行为。完善土地出让金缴交机制,对土地出让金迟缴者,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额的1‰标准收取违约金,对不按期缴纳违约金者,县国土部门不予颁发土地使用权证,城建部门不予现场放线,房管部门不予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督促土地受让人及时足额缴交土地出让金。严格土地出让金减免程序,建立国土、财政、监察、检察、房管及公共资源交易等部门共商机制,对遇特殊情况确需减免土地出让金的,出具书面意见并报县政府批准执行。健全“黑名单”制度,将房地产开发商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在案,禁止参加全县土地招拍挂活动,规范用地企业行为,推进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