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多措并举确保失地农民有保障

15.04.2015  17:10

    “我们不但有养老保险和生活补助,还在政府的帮助下在园区企业打工,一年有5、6万元的收入,生活上也没什么可愁的了。”近日,峡江县水边镇何君村村民吴林仔的一席话道出了失地农民的“获得感”。

  为保障失地农民利益,该县按要求更新统一年产值和片区地价,严格征地程序,对征地补偿安置措施做到“两公告一登记”,并及时将征地款发放给农户,未发生一例拖欠征地补偿款的事件。按照《县城规划区征地村民建房用地安排》,在县城黄金地段安排196亩土地用于失地农民自建楼房。为解除失地农民无后顾之忧,该县建立完善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体系,对失地农民实行农村养老保险,凡年满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失地农民均可自愿参加新农保,县财政对参保人缴费每年补助30元。同时,对家庭人均耕地在0.3亩以下,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失地农民,每月可领取120元生活保障金。为确保失地农民失地不失业,该县每年安排4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被征地村民就业培训、推荐等,在农贸市场、商品交易市场优先安排失地农民经营摊位,提供贴息贷款,帮助失地农民自主创业,让失地农民长远生计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