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立峰:违规围城的垃圾焚烧厂“臭”了谁?

19.12.2013  12:37

  汉阳一居民小区邻近一座违规建设的垃圾焚烧厂,附近空气恶臭,孩子不敢在此居住,一年已有8人因癌症死亡。面对问题武汉各级环保部门和政府部门互相推诿,此外武汉被5所违规垃圾焚烧发电站围绕,一年超20万吨致癌物“飞灰”被违规处理,其含有的二恶英毒性是砒霜900倍。(12月18日 央视)

  笔者不由疑问:投资十几亿,如此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垃圾焚烧厂是如何违规建设投产的?汉阳环境部门称这是市里项目,他们无权监管;市环保部门称这个政府批建的他们管不了,而且当年建设时已向汉阳政府划拨了居民区搬移费;为垃圾焚烧厂提供垃圾的城建委称现在已停止供应原材料了,还搬出纪委已调查来做挡箭版。而垃圾焚烧厂的领导称:垃圾焚烧石肯定是有点“味道”的,但本厂“味道”还算可以。

  看到这里笔者终于明白了:正是权力之下才有了层层违规的勇气和胆量,权力之下先让垃圾焚烧厂都变为既然事实,于是都是“自家人”思想沟通之下,层层监管皆成睡觉的猫头鹰:“睁一眼闭个眼”,至于什么环境污染、空气味道、人民健康,都比了城市漂亮和发电利益了。

  针对雾霾中国,针对全国大部分地区人民一年里无法逃避的“会呼吸的痛”,今年9月,国务院全文下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明确政府是大气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闭幕不久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提出要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违规建设生产的垃圾焚烧厂无疑与《决定》相悖,更折射出许多政府权力监管部门对环境保护、大气污染和人民利益的漠视。

  面对规模越来越大的城市化水平和城市规模,垃圾处理一直是一个政府难题,填埋会造成环境和水质污染,并需要大量土地。于是许多平原城市想到了垃圾焚烧发电,但由于技术问题,垃圾焚烧还是对严重污染空气和周边环境,对此,国家早有严格的审批、环评、搬迁居民、建设规模等规定。但我们看到,武汉的这些垃圾焚烧厂几乎从头到尾都在违规,甚至上了环保部黑名单,但就是如此,这些严重污染大气,危害人民健康的垃圾厂也依然在层层监管下嚣张、无所顾忌地冒着黑烟和臭气。

  笔者并不反对兴建能一举两得的垃圾焚烧发电厂,但面对垃圾焚烧发电厂存在的严重危害隐患,一方面需要科研部门研究提高技术水平,另一方面,政府和环保监管部门更应该严格执行国家对垃圾焚烧厂的审批、环评、搬迁居民、选址、规模和高毒飞灰安全处理等规定,这是对经济发展和城市化的负责,更是对政府执政力和人民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