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六举措先行先试“挺纪在前”

28.09.2015  17:21

  主动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崇仁县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制度,在“把纪律挺在前面”先行先试中推行“1+4+1”等六项举措。

  揪住一个龙头。紧紧揪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这个龙头,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出台制定《崇仁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责任对象、问责方式、问责程序、问责情形等,全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截至目前,已对8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两个责任”追究。

  聚焦四个重点。一是推行纪律巡查机制。每年巡查两轮,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县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纪律巡查。按照“一次一组建”“一次一授权”原则,组成4个巡查队,对12个单位开展第一批纪律巡查工作,今年利用1个月完成此项工作。二是推行纪律审查“一案三查”制。选择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在发案单位组织召开警示分析会,通报处理决定。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分管领导查找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个人应负的责任和下步改进的措施,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查找落实监督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个人应负的责任和下步改进的措施,受处分对象查找思想根源,提出下步改进的措施。三是推行廉情预警四项机制。通过建立廉情信息收集制、廉情报告承诺制、廉情预警督办制、廉情结果公示制等四项机制,对党员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廉洁自律和个人重大事项以及全县党员干部纪律作风等进行预警,防止“小错误”变成“大问题”。四是深化农村“三资监管”。及时出台了《崇仁县深化农村集体“三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将“三资”监管范围拓展延伸至村小组一级,把群众关注的村小组资金监管、新农村建设项目监管、农村土地流转等突出问题纳入到“三资”管理范围,做到监管内容全覆盖、管理制度无死角,实现常态化运行;现正对全县30个村小组进行改革试点。

  推行一项创新。探索推行典型案例“三书一会”制度,对典型案例,由纪检监察机关向案发单位下达纪律处分决定书、纪律检查(或行政监察)建议书、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组织案发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在抓好“1+4+1”重点工作的同时,紧紧围绕“四风”、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腐败、两个责任、贪污腐化和落实省委二十条等方面的问题,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案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