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崇仁县出台防震减灾工作一《意见》一《办法》

08.01.2015  02: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江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防震减灾工作,江西省崇仁县经县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印发实施了《崇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和《崇仁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办法》。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目标性强,分为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提高城乡建筑物抗震能力、强化基础设施抗震设防能力、推进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完善政策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等7个部分。

              《崇仁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办法》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共有15条,加强了全县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强调学校、医院、办公楼、人员密集场所、长距离生命线工程等重要建设工程,以及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