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县:获全市综治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01.09.2014  15:33

近日,江西省崇仁县检察院喜获“2013年度抚州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

近年来,崇仁县检察院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把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贯穿于各项检察业务之中,积极主动参与和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强化诉讼监督,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在综治工作中,该院分别与各科室签订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把综治工作任务具体化,分解到每个部门和干警,人人有责任,人人有指标,并形成严格、周密、细致的综治工作考核细则,通过制度保证综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围绕严打整治,优化治安环境的综治工作思路,该院针对“两抢一盗”、“涉黑涉恶”等多发性或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刑事犯罪,以及“两违”等专项整治工作,坚持快捕快诉,确保稳、准、狠地打击犯罪,批捕此类案件36人,提起公诉35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

以突出矛盾化解,维护社会稳定为综治工作的指导思想,该院在综治工作实践中,针对刑事案件审查逮捕和起诉,大胆引入“三调联动”机制进行刑事和解,做到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举,既依法指控犯罪,又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打防并举,以检察业务全面开展促安定保稳定。该院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认真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2013年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6件17人,所立案件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案1件,大案12件,占立案数81%。